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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北市搭公車未繫安全帶 七月開罰1500

發表于: 2013/06/22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8:53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公車上禁止飲食、設置禁止站立區,因無罰則導致乘客都未真正遵守,就連駕駛後方等五個位子須繫安全帶規定,民眾嫌麻煩配合意願低,公車搭乘品質遠低於捷運。但北市公運處指出,七月起,公車駕駛後方、前門、後門邊、最後一排中間座位及安全門旁的座位,駕駛若已善盡告知乘客義務,乘客仍不繫安全帶,將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金。交通大隊表示,會在公車停等時,隨時上車攔查。
另對於上、下班顛峰時間,就算整車客滿,不少乘客還是硬擠上車,站在禁止站立區,導致車門夾傷人意外頻傳。指南客運副總余雅輝指出,公車設置禁止站立區,國外行之有年,因該區為車門開啟處,有人站立易影響駕駛視線,也會造成其他乘客上、下車不便,所以指南客運九十六年從低地板公車開始試辦,但實施六年多來,遵守乘客寥寥無幾。
首都客運五月底才發生小四女童右腳遭車門夾傷意外,總經理李建文表示,已著手規劃在車廂設禁站區,避免意外再發生;大都會客運表示,現行車輛並未設置禁止站立區,未來採購新車時會設置禁站區。
北市公運處副處長常華珍表示,禁止站立區目前仍在試辦階段,未來禁止站立區範圍應該如何調整較好,公車業者隨時可提出意見;若乘客要硬上車,駕駛也無法拒絕,或許加開班次是解決方式之一。
余雅輝說,畢竟客運業者是民間機構,對於違規乘客,無法令依據也沒有公權力,不像捷運有捷運警察協助。北市交通局也表示,搭乘公車禁止事項為宣導性質,立法有難度,因公路法規範對象是客運業者非乘客,搭乘規則只能回歸到雙方的運送契約,對於違規乘客,業者只能拒載,強制性弱,不同於北捷可依大眾捷運法取締違規乘客。
交通局表示,立法院今年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大客車將比照計程車,若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將處罰乘客而非駕駛人,才讓公車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有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