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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新好女人要愛慕先生? 教育部辭典八股挨批

發表于: 2012/05/24



 



中國時報【游婉琪、林志成╱台北報導】



多數人都聽過「新好男人」,但什麼是「新好女人」?教育部國語辭典定義,新好女人應「以家庭為生活重心、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盡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和諧」,與一般人對現代女性的印象大相逕庭。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質疑,新好女人如果以妻職、母職為業,未婚或沒小孩的女性難道就是「新壞女人」?教育部坦承,新好女人的定義已不合時宜,將請編輯委員重新討論後修訂,昨經本報記者詢問後,緊急在網頁上補充:這是「民國八十年代末期對女性的稱呼」。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祕書長賴友梅指出,教育部國語辭典對新好女人的定義,就像是傳統社會對女性三從四德觀念的現代版,認為女性非得依附在伴侶或家庭身上,「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等字眼,更反映出對未婚及未生育女性的歧視。



比照國語辭典對「新好男人」的定義:「具幽默感,能讓人舒適、可信賴,生活態度真誠、認真,堅持道德與理性,有為有守,尊重生命,體貼女性」,賴友梅質疑這些特質任何人都應具備,與是不是新時代或好男人沒有直接關聯,編輯委員的性別意識明顯「有問題」。



事實上包含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性別人權協等六個性別人權團體,在二○○三年就已動員志工針對教育部國語辭典與例句,揪出包含人妖、愛滋病等隱含歧視意味的辭彙。賴友梅說,當時教育部也曾允諾會改進,不料近十年過去,歧視問題依然存在,可見教育部態度不夠積極。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解釋,民國八十幾年時,台灣社會出現「新好男人」、「新好女人」現象,「新好女人」定義在八十九年時納入《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但現今社會對新好女人看法已不一樣,國語會將請編輯委員檢討修訂,預計一、兩周內完成。她認為,不管是已婚女人、單身女人、沒有小孩的女人,都有成為「新好女人」的條件。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是民國七十六年到八十三年間,由台師大退休教授李鍌擔任召集人,集結國內大專院校中文系所教授群,將宋元明清到民國的文獻作整理,歷經多時編輯而成。編輯委員的性別比例約一比一,非外界猜測的多為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