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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服貿 電子商務遊戲業正面看待

發表于: 2013/06/30


中央社 – 2013年6月30日 下午2:41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30日電)兩岸日前簽署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在福建設點,持股上限可達55%;此外,大陸將開放台灣遊戲產品審查時間縮短至2個月,台灣業者都表示正面看待。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到大陸設點,持股上限可達55%。雖然據點只能設在福建,有一點限制,但整體來說立意良好,集團會在服貿架構下,積極尋找合作對象。
過去台灣電子商務業者要到大陸設點,持股須低於50%,無法取得主導權,讓業者卻步。如今服貿協議開放持股上限可達55%,有利台灣業者到大陸發展。
詹宏志表示,服貿協議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持股上限至55%,是「兩面刃」,不是所有台灣業者都能到大陸發展,即使登陸也會產生別的風險,但是可以去總是有機會。
他指出,以電子商務而言,對台灣電子商務發展最有利的部分,是設法做到自由接觸、網站沒有屏蔽,值得政府花力氣去談,那怕是談到某種程度的架構都好,讓網站屏蔽問題降低到一個地步,例如交易的部分不要屏蔽。
除電子商務,服貿協議也針對遊戲業開放,其中大陸開放台灣遊戲產品的審查時間,由以往的6個月以上縮短至2個月,有助台灣線上遊戲出口到大陸。
智冠科技表示,以往大陸將台灣遊戲業者視為外資,審查時間動輒半年至1年,導致遊戲產品上市效益減弱。審查時間縮短後,有助台灣遊戲在大陸發展。
遊戲橘子董事長劉柏園表示,以往台灣遊戲業進軍大陸的確受到較多阻力,若在符合台灣整體利益及玩家體驗的前提下,建立更自由開放的貿易關係,橘子正面看待服貿協議。
在台灣對大陸開放方面,服貿協議開放大陸遊戲業者來台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僅限提供線上遊戲製作與研發服務。
 
對此,台灣遊戲業者指出,大陸遊戲商早就透過管道來台營運遊戲,影響台灣業者生存空間,政府應正視,並設立專責單位監督,落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