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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長道歉:老師個別行為

發表于: 2012/05/01



作者: 程炳璋╱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1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報導】

西港區港明中學教務處註冊組組長蔡德福涉嫌教唆學生犯案,校方昨天立刻解除他擔任十多年註冊組長的職務,校長陳國偉表達歉意,但認為這是老師的個別行為。

據了解,蔡德福在港明高中任職廿年,教授數學課,擔任註冊組長十多年,平常與學生感情良好,課後常與學生緊密互動,學校對他竟教唆學生竄改成績感到意外與震驚,目前先解除他在學校組長一職,他本人請假一周,靜候司法審判再做進一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