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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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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為母則強!母控校方不理 寧觸法訴霸凌

發表于: 2013/12/10


花了畢生積蓄100萬登廣告,這位學生家長說,為母則強,真的是豁出去了!因為過去2個月,她先從班導師反映,跟校方兩度開了協調會,也向市議員陳情,但最後通通石沉大海,霸凌現象沒有改變,所以乾脆登報,指名道姓,希望霸凌的學生道歉,但社會局表示,家長洩漏未成年個資,恐怕已經違反兒少法,甚至觸犯妨礙名譽。
 


引發軒然大波的報紙頭版陳情書,身為母親,不忍心孩子被霸凌,冒著被告的風險,也要說出心裡無奈。學生家長:「我很想原諒對方,但我做不到,因為現在對方一直繼續在PO文辱罵我們!」

墨鏡下的雙眼早哭紅腫,她說小孩罹患糖尿病,眼睛不舒服就會往上看,被同學以為翻白眼,誤會還不只這一樁。學生家長:「我小孩子本身就是有遺傳性的病,所以每天要回來注射針筒,所以我沒辦法讓她長時間在學校裡,體力方面會無法負荷,所以我們會必須上完輔導課就要提早回去。」

今年9月,學生家長向導師反映,由訓導主任開協調會,但霸凌沒有改善,母親再向市議員陳情,開了第二次協調會,還是一樣,2個月走投無路,才決定花100萬昭告全台。

學生家長:「為母則強,我相信這個世界上一定有公平正義的,我也已經做好面對任何法律承擔的心理準備。」

登報點名校方跟霸凌的學生,社會局介入調查,但律師指出,登報可能涉及刑法妨礙名譽,公布未成年個資,恐怕觸犯兒少法,罰金至少3萬以上,或許手段過於激烈,但總算有人肯為小孩解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