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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補洞 涉貪公務員不准退 已退也要追討退休金

發表于: 2013/05/29


補洞 涉貪公務員不准退 已退也要追討退休金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5月27日 上午9:56

根據銓敘部的統計,自民國87年起13年內,共有127名被判決有罪的公務員順利退休,合計更領取了超過6千萬的退休金。對此,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這次修法已經要做明確規定,公務員涉貪遭起訴或送公懲會,將不准退休,已退者也會把退休金追回來。
(程平報導)
張哲琛坦言,對於涉貪的公務員辦理退休,以照現行法令,無法停止或追回他的退休金,因此這次修法就是要明確規定,對涉貪公務員經檢察官起訴或送公懲會,將不准他退休。而已經退休的人,如果被發現有涉貪,退休金也會被追回來。
張哲琛並表示,這項修法如果順利完成修正,像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已領的退休金,就可以追繳。
不過張哲琛也解釋,如果在修法前就已經結案的貪瀆案,並不能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