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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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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酒駕大執法明上路 喝3罐啤酒被抓 關2月

發表于: 2013/06/12


三杯黃湯下肚駕車,明起小心吃牢飯!總統昨公布刑法修正條文,酒駕法辦標準的呼氣酒測值明訂下修為零點廿五(約三罐啤酒),只要超標,至少應判處兩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且不可易科罰金。
同時,交通部也把取締標準降為零點一五(約二罐啤酒),適用全民同步施行。以六十公斤者為例,三罐啤酒就可能被法辦,堪稱台灣酒駕零容忍時代來臨。
兩罐啤酒上路 罰1.5萬
國內酒駕問題嚴重,日前台大醫師遭酒駕者撞死,再度震撼社會,立法院五月卅一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草案,經總統昨公布,明起實施。警政署明天將全國同步大執法,嚴格取締酒駕及毒駕。
總統令昨天公布刑法修正條文,駕駛酒精濃度達零點二五毫克就構成犯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廿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處最高七年徒刑,一旦致人於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部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起所有汽、機車駕駛,全數適用零點一五毫克的酒測標準,超標將開罰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
累犯吊照三年 罰9萬
交通部指出,今年一月起,交通部鎖定無照駕駛、領有駕照兩年內新手駕駛及職業駕駛三類人,下修酒測標準到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三月起酒駕罰鍰上限由六萬元提高到九萬元,並祭出「酒駕累犯條款」,五年內兩度酒駕將處最高九萬元並吊照三年,拒絕酒測則開罰九萬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國顯表示,明起新規上路後,所有駕駛比照職業、無照、新手駕駛三類,酒測標準同樣以零點一五毫克開罰。路政司簡任技正林福山指出,酒駕標準加嚴後,全世界僅剩日本與我國標準相當,幾乎已成全球最嚴格高標,全力防堵酒駕憾事。
交通部委託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檢測飲酒量及酒測值參考標準,酒測值從零點二五毫克下修為零點一五毫克後,啤酒飲酒量將從三罐減少為一又四分之三罐,紅酒由半瓶減少為三分之一瓶。林福山指出,即便民眾吃的是燒酒雞,只要酒測超標,將一律開罰。
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依統一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如無發生交通事故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者,其吐氣酒測值為零點一八即予舉發,而如肇事或嚴重危害交通安全者,零點一五即予舉發。
根據統計,今年一到五月取締酒駕違規五萬零三百廿六件,移送法辦一萬九千一百七十四件,酒駕肇事死亡人數一百廿五人,比去年同期減少五十一人,取締酒駕標準提高後,能否真正嚇阻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