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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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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代理)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第4次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8/13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



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第4次甄選簡章




  • 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四)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甄選教師類別及名額:如下表



 




編號




科別




正取




備取




聘期




1




國小健康與體育科代理教師(侍親留職停薪)




1名




2名




自101年8月27日起至102年1月31日止




2




國小自然科代理教師(懸缺)




1名




2名




自101年8月27日起至102年7月1日止




3




國小英語科代理教師(懸缺)




1名




2名




自101年8月27日起至102年7月1日止




備註:1.英語科代理教師除具備大學以上畢業資格外,並需具備下列學經歷之一者方可報名:



(1)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達到CEF架構之B2(高階級)。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培訓完成應予檢核,檢核通過者應發給相關證明)。



3.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予以從缺。




三、報名日期:101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四、甄試日期:101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五、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六、報名費: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臺北市公園路29號)。



八、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6年8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蓋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及其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有報考類科國民小學教師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情事。



(五)為兼顧應屆實習教師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本校教師甄選之需要,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暨101年8月29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六)為兼顧當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試者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本校教師甄選之需要,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暨101年8月29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九、甄試方式:



(一)第一階段:筆試1小時,依各科別筆試成績錄取前6名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二)第二階段:1.試教15分鐘,試教內容如下表,成績佔60%。



2.口試8分鐘,成績佔40%。



(三)若各科別報名人數未達15人時,取消第一階段的筆試,進入第二階段試教及口試,甄試時間仍為101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



 






編號




科別




擬定教學活動設計




備註




1




國小健康與體育科代理教師




自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健康中任選一單元。




第二階段甄試時,請依據報名科別,繳交各類科所指定單元各4份教學活動設計及個人教學檔案,提供試教用。




2




國小自然科代理教師




自五、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自然任選一單元。




3




國小英語科代理教師




五年級朗文Our Discovery Island(3) Unit7 Food(若教材準備不易,歡迎到教務處索取影本)




十、報名手續:



(一)填繳報名表。



(二)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留存本校)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經歷證件。(報名英語科代理教師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3.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4.服務證明書。(無則免繳)。



(三)填妥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一紙(未附者不予寄發成績單)。



十一、甄試當日請於上午8時45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十二、甄試時間及項目:



 




階段




日期




甄試項目




時間




甄試地點




備註




第一階段




8/17




筆試




上午9:00~10:00




8/16下午3時公告試場




1.試場8/16下午3時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及穿堂



2.筆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相片之健保卡以茲辨識




第二階段




8/20




試教



及口試




上午09:00起




當天公告




1.依第一階段錄取人員准考證編號先後順序進行試教及口試。



2.請繳交4份教學活動設計、個人教學檔案及特殊表現之證明或作品。




若各科別報名人數未達15人時,取消第一階段的筆試,進入第二階段試教及口試,甄試時間為101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




十三、放榜日期:



8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大門口和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放榜日期如有異動亦於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大門口和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estmue.tp.edu.tw/)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8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驗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資格保留至8月29日止)。



十五、成績通知:101年8月20日(星期一)起一週內寄發成績通知單。



十六、複查成績:接獲成績通知單一週內至本校人事室申請複查成績,並以一次為限。



十七、申訴: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函本校人事室或撥專線電話:02-23110395轉690。



十八、附則:



(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法律責任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錄取後由學校指派兼任職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否則取消其資格。



(三)經甄選合格錄取者於簽約後,不得再至他校應徵。



(四)各項甄選流程時間如遇不可抗力,或有其他原因需變更時,得隨時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不另行個別通知



十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甄選內容如有變更,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修正之,並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不另行個別通知。



   



 



 



詳情可參考 http://new.estmue.tp.edu.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