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其年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並具有附表一所列應考資格之一,且非自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者,得應各該等類考試……」爰此,如係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受訓中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若於接受訓練期間,欲報考當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係以當年度考試舉行前一日(含該日)是否具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結業資格為准駁依據,倘當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舉行前一日,尚未具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結業資格,即可報名當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如已具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結業資格,即應報考警察特考三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