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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共場所設AED 今年已救回8命

發表于: 2013/05/29


為了讓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更有效被急救,衛生署今年1月正式公告,規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傻瓜電擊器(AED),雖然目前尚未全面設置完成,不過今年已有8名心跳停止的患者,就是利用公共場所的AED救回一命。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9日視察台北火車站的AED設置,並且親自示範如何操作,他表示《緊急醫療救護法》增修條文通過後,除了要求公共場所廣設AED,也納入「救人不受罰」的精神,鼓勵民眾更放心的伸出援手。
公共場所AED 今年救回8人
長庚醫院去年捐贈衛署250台AED,已率先設置在鐵路、高鐵、機場、國家風景遊樂區等地,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若能在1分鐘內對突發性心跳停止者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但每晚1分鐘給予電擊,存活率就下降7-10%。
衛署今年通報有10人曾因突發性心臟病,在公共場所接受AED急救,有一名還是婦產科醫師,其中有8人因此挽回一命。
8類大型場所 半年內要設AED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本月23日公告8類高人潮、高風險場所,必須在半年內設置AED,包括: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
目前全台公共場所約有3514台AED,許銘能指出,若8類場所都完成設置,至少可增1千多台,推估年底全台AED數量可近5千台。
馬惠明呼籲 兩方向來廣設AED
致力推廣AED的台大醫學院急診醫學科教授馬惠明,今也出席這場宣導活動,他在今年2月因持有搖頭丸被逮,因此暫停急診的排班工作,不過無減於他對於公共場所設置AED的關心。
馬惠明醫師表示,目前公共場所的AED是「先求有」,之後應雙向並進,一方面降低設置門檻,更普及於各種小型公共場所;另一方面依照場所的面積與人口數比例來增設。
對於自己吸毒錯誤的行為,馬惠明淡然表示已接受戒癮治療,並透露希望儘快回到工作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