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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別再談公益了,讓職棒成為一門真正的「生意」吧

發表于: 2016/01/06


 
剛迎接新的一年,中華職棒就傳出好消息-好吧,也許對Lamigo桃猿隊的球迷朋友們不完全是。去年球季結束後申請自由球員資格的「大師兄」林智勝,確定花落中信兄弟,以3年3600萬(含激勵獎金達4500萬)的價碼,成為中職史上首位成功轉隊的自由球員,也同時創下首位平均月薪百萬的純本土中職球員身價紀錄,可說是好事成雙。
如果連同傳聞將從義大挖來強打捕手鄭達鴻,並計畫接觸許銘傑,今年季後中信兄弟可說是完全展現了新中職豪門的氣勢。但其實在職業運動裡,這樣直接的金錢玩法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只是中職太習慣於四隊家家酒式的溫良恭儉讓,把整個聯盟弄得像是交流用的友誼賽事,而不是爭得你死我活的淘汰賽,聞不到競爭的硝煙味。
「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如果孔老夫子還在世,必定會對於中職感到十分認可。但比起一家親,球迷更想看到的是直接的競爭,是赤裸裸毫不留情的打擊,是敵弱一分己便強一分,尤如在原始叢林的搏鬥,而中信兄弟開這的第一槍,就很有這樣的味道。
一年付給林智勝1200萬究竟合不合算?其實這要視球團本身經營的野心和企圖心有多大而定。有了大師兄的棒子,中信兄弟的攻擊火力只會更凶猛,球隊可說已確保了一張總冠軍戰門票。而再想想大師兄是從去年冠軍球隊挖來的,一增一減下,距離總冠軍的距離也更近了一些。
Lamigo桃猿隊在受訪時曾談到,總冠軍賽4戰下來票房收入高達7300萬,平均單場超過1800萬。也就是說,只要能確保打入總冠軍戰,林智勝的年薪就回本了。再加上周邊相關授權商品、入場吸引力(門票銷售)、廣告相關收入等,只要肯動腦筋,投資一定能回收。
許多人詬病中職的低票價,但Lamigo證明了,只要肯端出牛肉,球迷就會買單。台灣的球迷不是不願付出高票價,但他們要看到球團的付出。而以中信兄弟交出的成績單來說,兄弟球迷絕不會吝於給予球團支持。假設每場票價漲50元好了,用來當作買林智勝的基金,相信兄弟迷絕對樂於奉上。
而由挖角林智勝,建立春訓基地,全新視覺主題等更新,可以讓人嗅到中信兄弟的「職業味」已漸漸成型。商品設計不再是過去那樣令人發噱的學生等級,像這次在短時間內趕製出來的林智勝形象商品就大獲好評。顯然過去不是做不到,而只是沒有投入心力(預算)去做。
中職一路走來確實不容易,而且我們不能昩著良心說中職沒在進步,不管是職盟的水準、球員的實力,乃至於制度規章的改革,比起5年、10年前,其實真的不可同日而語。許多制度也許還未能稱得上是盡善盡美,但看中職這樣顛簸地一路走來,其實「先求有再求好」,不全然是個推託的說詞,而是更符合現實的作法。
但現下最急切需要改變的,其實是經營球團的心態。
早期職棒,經營球隊可說是公認的賠本生意,當時多半以對棒球的熱愛、作為廣告行銷預算,以及回饋社會做公益來解釋。但俗話說的好,靠山山倒,靠人人老,只有靠自己最好。三個說服企業經營球隊的理由看似充分,實際上卻都經不起考驗。看看20多年來多少支解散的球隊就可以證明一切。
只憑老闆個人對棒球的熱愛不可能長久,上市企業更需要對股東負責,興農牛後期就卡在股東對職棒賠錢的意見,而在經營面上變得荒腔走板。而且,縱使公司未上市,企業也會因景氣循環而起伏,前兄弟象老闆洪瑞河愛球成痴,但最後仍被迫出售球隊。可見把球隊的存續和經營賭在老闆的喜好上,實在不是穩當的主意。
而把支出視為廣告行銷費用呢?其實這點還算說得通,畢竟一年120場例行賽的電視轉播曝光,以及登上報章媒體時的冠名宣傳效應,認真算起來稱得上價值不斐。但問題是,這些宣傳效益,球團本身必須要懂得去操作和運用,否則縱使再有價值,對球團來說仍是起不到加分作用。
其實職業球隊和母企業不必然得要有直接關連性,更未必需要球隊的宣傳。有多少人知道紐約洋基前大老闆,George Steinbrenner經營的其實是美國造船公司?水手隊最大股東是日商任天堂,而老虎隊老闆則是賣Pizza致富的。這些球隊的母企業和球隊本身說不上有多大關連,但沒人在乎,因為職業球隊本身就是一個價值連城的標的。
以前Lanew球迷可能會因為支持球隊而去買鞋,現在呢?相信大多數願意花錢在Lamigo身上的球迷,都是因為球隊自身的行銷有打到點,而不是想要參加Lamigo旅行團或到那米哥聯誼會館吃飯。
至於對中信、義大、統一來說,球隊協助自身企業的宣傳功能是有的,但大家有感覺到這些公司真的很重視這項宣傳資源嗎?答案就未必是肯定的了。也正因為如此,「支出可視作廣告」這份說帖,其實未必在經營者的心中站得住腳。畢竟一件商品的價格,並不是取決於其真實價值,而是市場上認為他多有價值。
最後,公益可說是職棒自開打以來一直披在身上的保護色,甚至還領過政府補助,也屢有減稅之議出現。但賺得盤滿缽滿時撥點小錢做公益也許無關痛癢,但遇到企業不賺錢時,收支帳本上永遠顯現紅字的職棒球隊支出就是開刀的第一對象了。
但難道在台灣,擁有職棒球隊就一定得虧錢嗎?非得用以上三個理由才能說服企業進來玩?借鏡國外,經營職業球隊本身就是一門生意,不管是球隊自身的收益,或者是球隊價值的增長,都讓眾多企業家趨之若鶩,反而是因為聯盟隊數的限制,粥多僧少,供不應求。
而台灣呢?台灣難道不行嗎?絕不是如此,至少Lamigo桃猿隊就做了最好的示範,實實在在地從經營球隊中賺到了錢。而且這些前期的投資會持續累積,締結的球迷情感更會持續傳承,經營球隊在台灣絕對是可長可久的生意。
號稱有百萬象迷支持的中信兄弟,在球團銳意變革後,相信有機會加入Lamigo的行列,成為另一支從職棒本體中賺到錢的球隊。
唯有讓經營球隊成為一門可賺錢的生意,才能吸引更多參與者,把市場做大。而一旦經營球隊變得有利可圖,球隊才會認真去提升戰績,進而吸引更多球迷;而當每隊都想要贏時,有實力的球員身價自然水漲船高,整體球員的就業市場才會變得更好。要提升戰績,又必須找到最有效率的經營方式,球隊才有誘因去投入人才的探訪和養成,聯盟的體系才會越來越健全。
而且當經營球隊變成賺錢的生意後,第五隊、第六隊自然就會自己跑出來,而不用像現在,三催四請只換得熱臉貼冷屁股的待遇。
再強調一次,僅憑老闆個人的愛好,球隊無法走得長久;而若始終把經營球隊的花費和行銷效果綁在一起,那也就等於排除掉所有非第一線面對消費者的品牌企業,也正因為如此,現在才會一直找不到所謂夠格的第五隊企業,畢竟台灣夠規模的消費品牌並沒有那麼多。又假設始終以公益心態去經營球隊,則難逃公務員心態,整支球隊欠缺企圖心,而在職業階級裡,不是真心想贏的球隊,是很難得到球迷全心支持的。
當經營球隊變成生意後,球團也才會夠「認真」的面對這門生意,過去屢屢上演的脫軌行徑就會慢慢變少,畢竟,球迷走掉10個,100個,球賽輸個5場,10場,對於無心在此的球隊來說差異不大,反正年度預算撥下去不要惹事生非就好。但當所有的行動都是反應在一張張白花花的鈔票時,還堅持胡搞蝦搞的人就不多了,整個聯盟的運作自然會越來越好。
中華職棒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現象,其實都是出在自身不夠真正的職業化。職業和業餘最大的差別,並不是在比賽的場次或是頻率,而在於是否認真把競賽本身視為獲利的主要來源。從這個角度來看,中職走了26年,還是不夠職業化。
而要走出這個困局,需要經營者的遠見以及迫力,四隊中有兩隊已經邁開大步往正確方向前進了,剩下的兩隊是要跟進,或是要等待新的跑者接手,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