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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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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

發表于: 2012/08/06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教師法、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各施行細則。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辦法、原住民族教育法。



(三)教育部補助置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二、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男性兵役義務相關規定:【依據中華民國90年11月9日教育部台(90)人(一)字第90156631號令】服法定役男或替代役男參加教師甄選,經錄取分發者,因服法定役,無法至學校辦理報到者,其錄取資格均予保留。保留錄取資格人員,自服役期滿之翌日起20日內向學校申請聘任。凡逾期未申請聘任或不接受聘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之情事者(見附註) 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之情事者,考生應填具切結書(如附件)。



(二)報考人資格:



1、報考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效之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有效之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以本資格報考者,應於10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若屆時未取得,本府得依相關法令處理,不得異議。)



2、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文件(含中譯本)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之本甄選科別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三)特殊條件:



1、錄取分發至本縣各國民中學之專任輔導教師,應實際於該校服務滿3年,始可申請縣內(外)教師介聘,且縣內介聘僅限專任輔導教師類別。



2.原住民地區學校教師缺額在下列條件之下優先錄用原住民籍教師:



原住民籍具甄試資格者,參加原住民學校(仁愛信義、同富、民和)甄試,其初試成績總分加10﹪之後,成績達到該科2倍數名額以內者始得參加複試。總成績計算(筆試原始成績+口試+輔導情境演練)總分加10%之後達錄取標準者,若成績相同時,按原住民族籍學生佔各該校全體學生比率,優先錄取順序如下:



 (1)各該族籍教師。



 (2)其他原住民籍教師。



  三、報名:



(一)簡章:自即日起自行至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ntct.edu.tw公告事項或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網站公告,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初試:



     (1)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線上報名時間:101年8月13日(星期一)8時起至101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至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網站(網址另行於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網頁公告)填入相關資料登錄報名,依系統之繳費說明於101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繳費(ATM轉帳,請遵循報名網頁上之說明,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並於系統確認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列印甄選證乙份,依規定於甄選證欄位貼妥個人三個月內之脫帽照片,並攜至考場備查。



(3)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二、報名資格」,並由報名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複試報名時,應事先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



     (4)具有原住民族身份者,如錄取後自願分發至原住民地區學校者,除在網路報名時勾選原住民族身份別外,應於8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戶籍謄本至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540南投縣南投市營北里向上路2號,寄送後請撥打Tel:049-2392683 )確認是否寄達,如未依時寄達,以致無法依特殊身份加分者,考生不得異議。



     (5)繳費方式:



      A.報名費為新臺幣950元(不含手續費),請於1018月13日(星期一)8時起至1018月14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依系統之說明完成繳費。



      B.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網站列印准考證,並依規定於甄選證欄位貼妥個人三個月內之脫帽照片。



       a.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需自行負擔手續費,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並確認繳費完成)。



       b.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2、複試:



     (1)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應填寫委託書,附件)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101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逾時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營北里向上路2號;電話: 049-2392683)。



     (4)繳費方式: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請於報名時至現場報名繳費。【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繳驗上網登錄列印之報名表,核對身分證資料、檢查報考切結書。



     (6)繳驗報考證件:現場審查證件應持正本以及A4大小列印之影本各一份,證件正本驗訖後發還,影本留存備查。



A.國民身分證:未攜帶國民身分證不得報考;資格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亦不得報考。(更名者請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B.資格證件:畢業證書、教師證書及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切結書(附件)(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上述應檢附之文件,於現場報名時應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7)初試合格人員未依規定到場審查或未符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初試合格人員不再增補錄取),不得異議。



四、甄試:分為(一)初試和(二)複試。



(一)初試:正式教師依預定錄取名額擇優2倍為初試合格人員(最低錄取分數相同者,均列為初試合格人員);初試合格者始得參加複試。(任一科目零分者不得參加複試)



1、日期、地點:101年8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時30分起舉行,地點在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試場公布時間:8月18日下午於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校門口公布,並於本縣教育網路中心及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網站公告。



2、考試時間:




筆試科目




10:20~10:30




10:30~12:00




13:00~14:00




預備時間




專門科目




教育學科




3、考試科目:採電腦閱卷,請用2B鉛筆作答。



(1) 專門科目30%:命題範圍-以輔導諮商專業知能為主;題型-選擇題(4選1、單選題);題數(考試時間):50題(90分鐘)。



(2) 教育學科30%:命題範圍-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學校行政與教育政策、教育測驗與評量、教學原理與課程設計;題型-選擇題(4選1、單選題);題數(考試時間):50題(60分鐘) 。



     4、試題及參考答案預定於101年8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時30分公告,試題疑義反映時間自101年8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時30分至18時00分止,考生應檢具相關說明及證明文件,傳真至南投縣營北國民中學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49-2392610),逾時不予受理。(試題疑義申請表如附件)



5、初試合格人員名單於101年8月21日(星期二)晚上12時前於本縣教育網路中心及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網站網頁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個別通知,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二)教師甄選第二階段(複試)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請初試合格人員務必於101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上午12時至營北國中繳驗證件並繳費。



  (三)複試:包括輔導情境演練20﹪,口試20﹪。



1、日期、地點:101年8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輔導情境演練、口試分兩組同時進行。



地點在營北國中,試場另行於本縣教育網或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網頁公告。



8月24日(星期五)下午公布複試試場於營北國民中學校門口(並於本縣教育網路中心及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網站網頁公告)。



2、複選項目及計分方式:



1.輔導情境演練:佔20%,模擬情境於開始前10分鐘抽題,實際演練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2.口試:佔20%,口試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3.輔導情境演練及口試時可攜帶相關專業證件、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



4.計分方式:情境演練及口試時,如應試人員過多,應分成若干試場,採原始分數轉換成常態化標準分數(t分數)計算。



5.口試及情境演練任一科目原始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甄試(含初、複試)當日准考證、國民身分證均未攜帶者,不得參加考試,准考證遺失未帶者,准予於甄試當日(101年8月19日、25日)考試前30分鐘至各試場指定地點補發。(國民身分證另有他用者得以健保卡、中華民國駕照替代,但需拍照存證之)。



 



(五)成績複查:



1、初試成績複查:101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親自或委託(應填委託書,如附件)他人持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如附件)至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申請複查(各科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初試成績限於此時提出複查。



2、複試成績複查:101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應填委託書,如附件)持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如附件)至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申請複查(各科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逾時恕不受理,且複試成績複查限於口試及輔導情境演練。



(六)錄取與分發:



1、正式教師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同分時以專門科目、教育學科、口試成績、輔導情境演練成績依序錄取,以上成績皆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依成績順序分發。



2、錄取人員按其甄試總成績,依序辦理公開介聘(委託他人代理者,應繳驗委託書,如附件),未到場接受介聘者,以棄權論,不再予以介聘。



3、備取人員應到場,如有錄取人員棄權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委託他人代理者,應繳驗委託書)。



4、經介聘而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5、錄取者至介聘學校報到應繳交健保醫院出具之最近三個月內體格檢查合格證書(含胸部X光透視),無故未繳交及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放榜日期及地點:101年8月28日(星期二)24時前放榜公告(榜單公佈於本縣教育網或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網頁);應考人成績請逕至前揭報名指定網站輸入個人帳號、密碼查詢,不另寄發成績單,如須成績單證明請於101年8月31日(星期五)前自行列印,逾期不予補發成績單。



六、甄選名額:專任輔導教師共24名(備取若干名)。甄選成績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決議之,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七、介聘分發:



(一)時間: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公開辦理正式教師介聘分發作業。



(二)方式:以公開方式按成績依序分發。



(三)甄試錄取經介聘之教師,請於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攜帶有關證件及介聘函,到介聘學校接受教評會審查,無故不參加者視同放棄介聘。



(四)備取之候用期限至101年8月31日為限,候用期限前如有餘缺依序通知遞補。



八、報名、考試當天均不開放考生入校停車,請各考生儘量搭車、步行前往或提早出門,以免找不到停車位而延誤考試。



九、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為因應新流感防疫等),致原訂甄選作業日程需作變更時,將於本縣教育網路中心公告或於大眾傳播媒體公布,請考生查看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簡章經本縣國中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縣教育網路中心網頁公告。



附註:



一、                本項甄選相關訊息公告網站及諮詢電話:



1、甄選簡章相關事項公告網頁: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ntct.edu.tw。諮詢電話: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科049-2222106轉310。



2、線上報名操作及報考資格相關疑問諮詢電話:



(1)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科:049-2222106轉310。



(2)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049-2241043 。



(3)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049-2392683 轉121、122。



二、本項甄選報名、試場場地: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營北里向上路2號;電話:049-2392683)。因該校校內場地有限,報名及考試期間均不開放考生入內停車。



三、身心障礙及特殊考生如有申請特殊考場需求,請於101年8月15日(星期三)前,與承辦學校-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聯絡。聯絡電話:049-2392683轉121、122。



 



 



 



 



 



 



 



 



 



 



 



 



 



 



 



 



 



 



 



 



 



 



 



 



 



 



 



 



 



 



 



附件



委     託     書



     委託人          因故未克親自報名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複試現場資格審查,特全權委託        代為辦理,絕無異議。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被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報名時代理人需出示代理人新式國民身份證查驗。




 






附件






切結書



 



 



本人           報考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茲切結保證本人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情事,若有上述情形者,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特此切結



 



此致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月        日



 



 






附件






委     託     書



 



    委託人___________因故未克親自至南投縣申請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複查,特全權委託____________代為辦理,絕無異議。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被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複查申請書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考試類科




 




准考證編號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聯絡住址




 




複查科目



(請勾選)




成績分數(應考人自填)




複查成績分數(複查單位填寫)




□專門科目




 




 




□教育學科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限於101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親自或委託他人並持准考證、網路列印個人成績單、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書(一式兩份)至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申請複查(各科複查費新台幣壹佰元整),逾時恕不受理。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複查結果




經本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調查結果,台端複查成績結果如下:




□  複查無誤。



□  複查有誤,經查應修正如下:



  □專門科目,分數修正為:      分



□教育學科,分數修正為:      分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應考人請勿填寫)



 

 

 

 

 

 

 

 


 



附件



委     託     書



    委託人___________因故未克親自至南投縣申請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特全權委託____________  代為辦理,絕無異議。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被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申請書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考試類科




 




准考證編號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聯絡住址




 




複查科目




成績分數(應考人自填)




複查成績分數(複查單位填寫)




□口試




 




 




□輔導情境演練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限於101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親自或委託他人並持個人成績單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縣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申請複查(各科複查費新台幣壹佰元整),逾時恕不受理,且複試成績複查限於口試及輔導情境演練。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複查結果




經本縣101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調查結果,台端複查成績結果如下:




□  複查無誤。



□  複查有誤,經查應修正如下:



□口試,分數修正為:      分



□輔導情境演練,分數修正為:      分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應考人請勿填寫)



 

 

 

 

 

 

 


 



附件



委     託     書



     委託人­___________因故未克親自至南投縣申請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選錄取分發作業,特全權委託_________代為辦理,絕無異議。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被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



初選試題疑義申請表



 



應考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



*為維護您的權益,填表前請先詳閱填表說明




科目




 




題次




 




疑義要點及理由:(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一頁以一題為限,如不敷使用,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 大小併附)



 



 



 



 



 



 



 



 



 



 




試題疑義申請填註說明



※有關試題疑義之申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應考人對筆試試題或公布之試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 8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時30分至18時前,填具本申請表以書面傳真,向南投縣營北國民中學提出申請,傳真電話:(049)2392610,同一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二、試題疑義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應親自簽名。



(二)應試科目及題次請務必寫明。



(三)疑義要點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一頁以一題為限,如超過一頁,請影印申請表或另紙併附(A4 大小)。



(四)試題疑義除敘明理由外並應檢附佐證資料。(請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書籍、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



三、應考人提出試題、答案疑義如逾越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不予受理。



四、應考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本會告知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佐證資料來源:(應檢附佐證資料,並請以A4紙張影印)



書名:



出版年次:



作者:



頁次




 



                                                 應考人簽名:             



 



 






附件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分情形




備註




 


























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或偽(變)造證件應試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二、脅迫其他考生或試務人員協助舞弊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三、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四、交換座位應試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五、交換答案卡(卷)、試題卷作答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六、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七、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者,或相



互作弊事實明確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教師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一、考試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強行出場,不服糾正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二、每節於考試正式開始後遲到逾15分鐘強行入場



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三、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四、於答案卡(卷)上書寫姓名座號或作任何標記,以顯示自己身分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五、攜出答案卡(卷)、試題卷經查證屬實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六、交卡(卷)後強行修改答案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七、以紙張抄錄試題或答案並強行攜出試場者。




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一、考試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扣該生該科考試原始分數10分




 




二、提早作答或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




扣該生該科考試原始分數10分




 




三、污損答案卡(卷)、損壞試題卷者。




扣該生該科考試原始分數10分




 




四、攜帶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計算及通訊器材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該生該科考試原始分數10分




 




五、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扣該生該科考試原始分數10分




 




附記:



1.上述違規行為,請監試人員記錄,交由委員會議討論後處理。



2.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考試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應提委員會議討論。



3.未盡事宜比照國家級考試規則辦理。




 






附件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



 



複試(情境演練與口試)考生注意事項



一、複選考生的應試順序,依委員會公告之順序辦理之。



二、參加複選的考生,於進入口試及情境演練試場時,請先將准考證交給評審委員簽



名或蓋章。



三、情境演練:1號演練時,2號預備區準備,其餘應試者請在休息室等候。每一試場



均有安排二位服務人員,負責唱名、核對身分及計時按鈴,考生若未能於規定之



時間到達,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口試亦同。



四、第一位應試者於上午08時50分抽定情境演練類別,準備10分鐘後於上午09時00分



進場演練,餘依此類推,時間皆以10分鐘為限,由服務人員於應試9分鐘時,按第



1次鈴,10分鐘按第2次長鈴強制結束。



五、第一位口試者於08時50分開始,口試時間皆以10分鐘為限,由服務人員於應試9分鐘時,按第1次鈴,10分鐘按第2次長鈴強制結束。



六、情境演練暨口試評分參考:



(一)情境演練:



1.應試者由委員會指定之情境類別中,抽定類別進行演練。



2.評分原則含內容、技巧、儀態、口齒清晰度…等。



(二)口試:(考生自行準備之教學檔案等資料僅供參考)



1.以教育理念、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表達能力、



儀表態度等項評定。



2.評分原則含教育理念、個人績效、行政配合度、服務熱忱。



七、試場之配當及每位考生情境演練及口試序號,另公布於南投縣101年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介聘甄選網、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網站。



八、若有補充及更正,將隨時公布於南投縣101年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介聘甄選網、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