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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南港員警約友見面多次吸毒助興 判刑8月緩刑3年
發表于: 2023/05/27
日期:2023年05月23日
時間:18:01(下午6點)
報紙:聯合報
採訪記錄記者:柯毓庭
地點:新北
臺北市警局南港警分局警備隊王姓員警,被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以三度在與他人相約見面時以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助興,並收受毒品款項,依藥事法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王姓員警依藥事法罪各處4月、4月、3月徒刑,定應執行刑8月,緩刑3年。
檢方(檢察官)指控,王員警去年12月28日上午在通訊軟體上以200元價格轉讓安非他命0.1公克給陳姓友人,又在今年1月16日以800元價格轉讓0.15公克安非他命給周姓友人,並在今年2月5日晚間轉讓0.15公克安非他命給友人,讓友人協助他施用安非他命。
今年2月13日,警方持搜索票到王員警位於新北市的住所,並扣得0.37克重的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殘渣袋兩個、吸食器、電子磅秤等物,另外王員警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部分,檢方仍在另外分案偵辦中。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員警從事警職,當知毒品危害人身及社會治安,竟為私心轉讓毒品,考量王員警轉讓毒品數量少、王員警未獲巨額報酬,犯罪後坦承犯行,轉讓毒品也並非為了讓毒品流通,應是一時失慮才會犯罪,依藥事法三罪各處4月、4月、3月徒刑,定應執行刑8月,緩刑3年。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85214?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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