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上
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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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台女登陸被扣 警急傳證明「救」人

發表于: 2013/05/29


 
高雄市一名林姓女子從南韓入境大陸上海,通關時赫然發現不知是忘了或是遺失台胞證,結果被機場扣留,林女母親得知後緊急向警方求救,員警立即通報海基會與對岸溝通,最後同意須有台灣警方開具的台胞證遺失證明,員警立即開出證明火速傳真對岸,林女終於獲得放行。
 
郭姓婦人前天下午6點多到高雄市瑞隆派出所求救說,她的女兒林女從韓國入境上海時,因無台胞證,遭大陸公安留置於上海浦東機場不准放行,女兒緊急打電話回台灣要她趕緊想辦法,但郭婦不知如何補救,讓她們母女倆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派出所警員陳姿吟了解情況後,立即聯絡海基會,請海基會資深田姓專員與對岸協調。直到晚間9點多,海基會田專員來電告知,上海機場人員同意放寬條件,但要求林女必須能立刻出示台灣警方出具的台胞證遺失證明,否則仍不得放行,得此一線曙光,陳姿吟把握時機火速開立證明並立刻傳真到上海浦東機場,使得林姓女子免除夜宿機場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