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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下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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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台菲漁業預會達共識 禁對漁船使用武力

發表于: 2013/06/16


台菲漁業協議第一次預備會議14日在菲律賓馬尼拉登場,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15日)表示,雙方就執法過程避免使用武力、建立漁船事件通報機制、儘速釋放遭扣押船員等事項達成共識。雙方並暫訂7月舉行第二次會談,就漁業合作臨時安排等議題進行討論。
「廣大興」漁船事件發生後,我方即對菲國提出4項嚴正要求,其中包括儘速啟動台菲漁業會談。台菲政府相關部門14日已在菲律賓馬尼拉針對漁業協議舉行第一次預備性會議,我方由漁業署副署長蔡日曜率團與菲國漁業局長等人進行會談。
外交部長林永樂15日表示,雙方在會中達成多項共識並簽署會議紀錄,包括各自執法船艦不得對他方漁船使用武力及暴力、建立相互通知執法程序、扣押國政府應依據國際法繳納保證金的方式儘速釋放被扣押漁船及船員。
林永樂表示,我方在這次會議中最希望達成的目標就是保障漁民的作業安全,以避免類似漁船事件再度發生,菲方也承諾將會修改執法規則。林永樂並強調,菲國公務船在7年內就發生過2次殺害台灣漁民的事件,顯示菲國海巡人員在執法上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林永樂指出,未來台菲雙方將參考台日漁業協議實質內容,解決台菲長期以來存在的漁業爭議。雙方也暫定7月再次舉行會談,並就漁業合作臨時安排、巡弋海域範圍、漁撈作業管理及養護計畫等議題進行討論。
此外,林永樂表示,菲國提出的「廣大興」漁船調查報告已送進菲國總統府進行最後審議,相信很快就能有明確結果,我方也會持續了解菲國起訴兇手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