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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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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國中小正式教師vs.代理教師 薪資福利比一比

發表于: 2016/11/02


兩萬多人占國中小正式教師缺 暑假無薪還常被拗回學校幫忙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指出,全國兩萬多名代理教師是正式職缺,做和正式教師一樣的工作,但不少人長期一年只領十個月薪水,暑假沒薪卻常被「拗」回學校支援。若以去年二萬三三五名合格代理教師、月薪四萬多元計算,形同一年共被「A」了十八億元。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坦言,確實有縣市聘約只有十個月,但各地實務狀況不同,代理教師聘期、待遇等權利事項授權地方補充規定,除中央特別補助,中小學代理教師薪資是由縣市編列。
許麗娟說,教育部一○五學年已規畫有三五三○名代理教師員額由中央補助,均以十三點五個月(含年終)編列,就是盼以政策引導各縣市能給代理教師完整一年的聘期,以穩定教學現場人力;國教署未來會再和縣市政府討論,鼓勵各縣市提升代理教師待遇。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指出,代理教師占正式職缺,但很多縣市給代理老師的聘期都只有近十個月,通常是八月廿九日到隔年七月一日,七、八月等於都無薪,無奈代理教師為了保住下一年的聘約,多不敢不從。
像彰化縣教師工會便有會員七月被學校叫回去廿天、八月做十九天;在台中市擔任小學代理教師的陳姓老師也說,暑假無薪,但和正式老師一樣返校日要到學校,正式老師的責任代理導師也要背負,學校卻只說「感謝幫忙」。
陳姓老師說,代理教師已無教師退撫、考績獎金,薪水還被A,期間又無法去找其他工作,「很辛苦」。
全教總強調,代理老師既然是代理正式職缺,聘期就該統一定為一年。此外,目前兼任、代課、代理教師權利義務在教師法中規定由教育部另定辦法,建議教育部應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明定代理教師聘期與待遇權利事項,不應再授權各主管機關或私學可再自行補充規定,以免衍生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