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載日期:102/1/31
2.機關名稱:內政部會計處
3.職稱:專員
4.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5.職系:會計
6.名額:1名
7.性別:不限
8.工作地點:臺北市徐州路5號5樓
9.公告截止日:102/2/6
10.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高考或相當考試會計相關類科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主計人員。
2.熟諳政府採購法、概預算編審、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者。
3.熟悉主計資訊管理系統(DGA)、非營業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NBA)及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富溝通協調能力,並配合本職缺立即調任者。
5.擇優備取2名(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6.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屆時並以職缺隨實際業務調整情形為準。
11.工作項目:辦理附屬單位概預算、收支估計表等籌編及相關資料稽催審核簽辦等事宜。
12.聯絡方式:意者請於102年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查填履歷資料,並於最後一頁填寫人欄蓋章或簽名切結,另請加填辦公室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應另請檢附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認證訓練紀錄)等影本,並填具「行政院主計總處暨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郵寄臺北市徐州路5號5樓內政部會計處綜計科康凱瑋先生收(電話:02-23565342),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