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上
阿摩第 6 期
8700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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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好心給工作 鄰恩將仇報偷百萬

發表于: 2014/03/2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男子胡博勛窮到沒錢繳房租,從事土地買賣的童姓鄰居得知,好心讓胡男用打掃清潔、換鎖等「以工代賑」名義,提供金錢資助;不料胡男恩將仇報,多次找3名同夥到童家,侵門踏戶洗劫財物,屋主痛失一百多萬元及珠寶。基隆地方法院認為,胡男持工具行竊,觸犯加重竊盜罪,判刑2年4月。
胡男判刑2年4月
租住在基隆某巷口的22歲胡男,失業繳不出房租,童姓鄰居得知,請他到家中充當傭工打掃,給付4500元酬勞,正好是對方一個月的房租,同時還委託他以3千元代價,幫忙更換家中大鎖。
胡男發現童姓屋主非常富有,去年6月28日凌晨,找來20歲的邵政汶、余維彬和張姓少年入侵童姓鄰居家,邵男得手27萬現金,隨後與把風的3人分贓。
邵男食髓知味,去年7月2日凌晨1時許,撥打電話給胡、余、張等3人,由邵持鑰匙及附有手電筒的小刀進入童家偷竊,得手6千元現金;同日上午8時許,胡男自己進入屋內竊走戒指、項鍊及現金後離去。
7月16日下午,4人又邀約前往行竊,得手心型裸鑽、鑽戒,巧遇到童家幼子返家,竊賊們倉皇離去,童母清點家中物品損失慘重,報警處理。
基隆市警一分局偵查隊調查,4人前後共行竊5次,得手百萬首飾及數十萬現金,於暖暖地區找到邵政汶,起出未銷贓的耳環、皮包等贓物。
法官認為,胡男竊盜、把風2次,邵男入屋竊盜4次,2人各判處2年4月徒刑,參與1次竊盜及把風的余姓被告則處7個月徒刑;張少則交付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