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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媚登峯賣過期品 面膜逾期3年

發表于: 2013/07/04


知名美容公司媚登峯被員工踢爆,以盜刻會員印章、持顧客身分證件影本等方式,向國稅局偷查會員財力,再強力推銷美容或瘦身等產品,甚至竄改「紅花琉璃飲」等保健食品的有效期限,販售過期食品,而且慫恿會員向在台不具醫師資格的醫師從事醫療行為。
被踢爆盜刻印章 偷查會員財力
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二路搜索,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約談媚登峯董事長莊雅清、連雲分店經理、協理及美容師等四嫌疑人,晚間移送檢方複訊。
莊雅清複訊痛哭 檢方諭令10萬交保
昨晚九時五分,莊雅清被移送到北檢複訊,未戴手銬;關於被控販賣過期商品,她說:「不是我做的,這部分由其他人在做,我是來說明的。」
莊雅清昨深夜庭訊時,不時掩面痛哭,懇求檢察官給她一個機會,表示檢調所有指控都與她無關,她只負責媒體公關,行銷管理等業務是其他主管負責;但檢方嚴厲斥責企業應有良知道德,必須兼顧產品品質及信譽,晚間也再找來媚登峯女高層徐月霞應訊,釐清說法。昨晚十一點半,檢方依詐欺罪諭令莊雅清、徐月霞分別以十萬及十二萬交保,另名女員工張語涵五萬元交保。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處長邱秀儀指出,去年八月接獲民眾檢舉,媚登峯販售逾期食品,稽查時於西門店、連雲店倉庫查獲逾期食品,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六萬元,媚登峯也被檢舉涉及侵犯客戶個人資料,移請台北市調處調查。
昨日到媚登峯安和路總公司及連雲分店搜索,又查扣不少過期一、兩年的產品,甚至有面膜已過期三年多;業者承認「紅花琉璃飲」有賣出,其他被扣的二十多項產品未售出。衛生局表示,業者販售逾期食品,可處六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罰款。
辦案人員追查,媚登峯的產品,不少是紙盒外包裝上打印有效期限,但內罐沒有,等過期後紙盒丟掉,以「散賣」方式欺騙顧客。也懷疑業者塗改有效日期。對公司過期品,莊雅清說,客戶可能買太多就寄在公司,提領時間拖太久,才造成過期。
消基會秘書長、台大教授雷立芬認為,衛生主管機關應該全面加強稽查並重罰,衛生署表示,已把食品保存期限列為例行稽查項目。
此外,媚登峯涉嫌利用民眾拿身分證件申辦會員時,將身分證影印,盜刻印章後,向國稅局謊稱受託代查個人財產總歸戶,調查會員財力;若會員經濟狀況很好,即大力推銷美容、瘦身等課程。
國稅局官員表示,若授權他人申請稅籍資料,必須同時準備本人和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印章,且國稅局會留存代理人個人資料,過程嚴謹,但若要防堵稅籍資料遭竊取,不要提供身分證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