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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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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助理納勞保 教部提3衝擊

發表于: 2013/12/26


學生助理是否為勞工爭議,教育部今天到立法院做專案報告,提出3點衝擊影響評估,必須研擬配套措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駁回台灣大學提出的行政訴訟,台大工會認為形同承認學生助理的勞工地位和勞動權益,要求校方履行勞雇關係的法律義務,徹底檢討勞動處境,建立工作規則等。
教育部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提出將大學各類型兼任助理全面視為僱傭關係,可能造成3點衝擊,必須研擬完善的配套措施。
可能造成的衝擊包括:增加學校經費負擔,現行法令規定,短期兼職人員無論支領金額多寡,雇主都需負擔全時投保責任,大部分助理的助學金低於全時工作薪水,有「低薪高保」的疑慮,學生可支領的錢也可能更少。
第二,教育部也擔心將兼任助理當作勞工,可能造成學校大幅刪減學生參與研究、教學的機會與資源,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今天質詢時說,有學校評估,如果學生助理全數納保,人數可能打5折。教育部長蔣偉寧則說,「5折是說多了,但打8折是可能發展方向」;也就是說,過去可聘10名學生助理,因全面投保增加的經費,可能只能聘8人。
最後,除勞保之外,學生多以眷屬加保全民健保;如果改以學校為投保單位,不僅增加學校財政負擔,因許多助理是短期僱用,加保狀況經常異動,徒增重複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