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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科成績後25% 城鄉差異大

發表于: 2013/09/11


教育部將高中補救教學的對象,設定為學科成績在同年級後25%學生。然而城鄉差異大,每所學校的後25%並不相同,學界建議設定全國一致的學力標準,將資源用在最需要的人。
十二年國教預計於民國103年正式上路,各界都擔心高中學生程度差距拉大,不利於教學。教育部公布「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扶助弱勢學生提升學習素質注意事項」,將公私立高中補救教學的對象,定為前一學期學科成績,在同年級後25%;高一第一學期,則是第一次段考學科成績,在同年級後25%。
然而,這樣「按比例一刀切」的作法,備受學界質疑。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建國中學的後25%,跟偏遠學校的後25%,怎麼會一樣?」
吳忠泰認為,全國高中樣態多,學生程度差異大,有些學校後25%的學生,學業表現仍堪稱良好,根本不需要補救;但在偏遠、鄉村地區,全校可能有一半的學生數學不及格,如果只有後25%能參加補救教學,恐怕難以發揮功能。
吳忠泰建議,除了設定比例的「常模參照」,也有建立一套「標準參照」模式,設定全國一致的學力標準,定期診斷,沒達到的學生便安排補救教學,如此作法較為妥當。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新北市泰山高中教師黃文龍也認為,補救教學的範圍不該「一刀砍下」。除了城鄉差距,各學科也有差距,例如數學、物理、化學、英文等科,學生落後的比例更大,政策應保留彈性。
黃文龍建議,高中實施「學分」及「重補修」制度多年,補救教學應相結合。按照現行作法,必修科目被當,學生得自費重修,對一些無學習動力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再一次的折磨和剝奪。
黃文龍希望補救教學制度融入重補修體系,並由教育單位發展出一套「評量工具」,讓老師在期中、期末診斷學生是否學會了,安排多元的補救措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人傅國樑則認為,每個學校都應瞭解自己學生的狀況,補救教學的目的是補足「基礎能力」,而非追求頂尖。目前申請補救教學經費的學校,大都位於鄉間、教學資源較缺乏的地區,「建中、北一女的學生都很優秀,就不需要規定後25%的人接受補救教學了。」
國教署科長黃(水靜)儀表示,十二年國教推動後,每所高中收到的學生「異質性」會越來越大。學校可以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和發展,設計多元選修課程、適性分版本教學等,幫助低學習成就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