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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屏榮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12



 



屏榮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教師評選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二、三項之規定辦理。



二、甄選教師:



(1)合格專任教師:國文科、英文科、數學科、歷史科、地理科、電資群科



  (具有相關職類乙級證照)各1名(備取若干名)。



三、公告:



(1)時間:民國101年6月8日至6月26 日止



(2)方式:屏榮網站、台師大就業大師遴聘服務網、全國教師選聘網、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高師大、彰師大、成大。



四、報名:



   (1) 報名表可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



(2)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 26 日下午4時截止。(郵戳為憑)



(3)地點:本校人事室



(4)可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或郵寄報名。



(5)繳交身分證、履歷表、畢業證書、證照及合格教師證等影本。



(6)本校校址:屏東市民學路100號。電話:(08)-7223409



五、報名資格及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3)國內外大學院校(所)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該科教師登記合格證者。



六、甄選方式、程序:



(1)初試:(a)筆試(範圍:本科之專業科目)。



          (b)各科採5倍率人數參加複試(未達60分不予參加複試)。



(2)複試:試教、口試、術科(電資群科)。



1.試教:



(a)試教範圍:由本校依專業科目單元訂定,(含教室管理及師生教學互動)。



(b)試教時間:每人二十分鐘,試教前抽籤決定試教單元及上場順序,教具自備。



2.口試:(含教育理念)。



3.術科:依專業類科實習科目實務操作。



七、各科評分標準:



1.國文科: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2.英文科: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3.數學科: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4.歷史科: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5.地理科: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6.電資群科:筆試20﹪、口試30﹪、試教30﹪、術科實作20﹪。



八、甄試日期及地點:



1、筆試:民國101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八點三十分開始



在江來館教室。(上午八時在本校人事室報到)。



 



2、複試:試教、口試及術科實作,於民國101年7月6日(星期五)上午八點三十分開始,在江來館教室;術科實作各科指定地點實施。(上午八時在本校人事室報到)。



 



九、筆試通過及複試錄取公佈時間:



1、筆試:民國101年7月3日上午九時在本校網站公佈初試通過名單。



2、複試:民國100年7月9日上午十時在本校網站公佈錄取名單,並於民國101年7月16日報到,逾時以棄權論,錄取人員報到時,應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合格教師證等正本查驗。



 



 



 



 



 



 



 



 



 



 



 



 



屏東縣屏榮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



科別




□國文科       □地理科



□英文科     



□數學科      



□歷史科



□電資群科




 




姓名




 




(相片黏貼處 )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兵役




□役畢     □未役



□服役中   □免役









 









日:



夜:



行動:









畢業學校




 系、所




修業起訖年月




高中




 




 




 




學士




 




 




 




碩士




 




 




 




教師



證書




□有       □無




□證照  




教師登記或檢定情形




種類




科目




師資培育機關




登記日期




證書字號




□高中 □高職



□中等學校




 




 




 




 













服務學校




職稱




服務期間




 




 




 




 




 




 




 




 




 




 




 




 




 




 




 




繳驗證



件名稱




□身分證  □合格教師證書   □學經歷證件      



□履歷表  □證照           □其他            ※A4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