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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師拿掃把、直笛不當體罰 家長控學校包庇

發表于: 2012/06/10



 



    台北市建安國小有家長,向議員陳情,指控一名梁姓音樂老師,因為同學進教室咳嗽,認定小孩起鬨,用掃把重重打手,導致手紅腫、破皮。家長說,這名梁姓音樂老師不僅打他的小孩,也動不動體罰其他學生,不過向學校反映,校方竟說,老師是掃地時不小心打到孩子,讓家長無法接受。議員徐佳青批評,這名梁姓老師,十年前就因不當體罰,遭記過申誡,不過十年來教育局及校方一直包庇,教育局則回應,會再給予輔導。



    建安國小家長投訴,學校的梁姓音樂老師,常常動不動就體罰學生,一名張爸爸說,他的女兒是模範生、也拿市長獎,算是優秀的孩子,不過四月二十三號的時候,她的孩子因為進教室時咳嗽,就被認為在起鬨,被用掃把重重打手,結果小朋友的手紅腫起水泡,而事後學校調查,竟是以老師拿掃把掃地,不小心打到學生的理由搪塞,讓家長無法接受。人本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說,這名梁姓音樂老師,當天除了體罰張爸爸的孩子及其他兩名同學,其實全班學童都被體罰交互蹲跳,甚至這名老師也常常罵孩子白癡。家長指控,這名老師是帶著棍子去上課,甚至連樂器直笛、課桌椅的椅板都是體罰的工具,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批評,這名梁姓音樂老師,其實從十年前,就遭投訴不當體罰學生,不過十年來,申誡不斷,學校輔導也沒有用,質疑不適任的處理機制何在?教育局主秘何雅娟說,對於不當體罰相當痛心,教育局在九十六年已經對這名老師輔導,對於再發生體罰,相當遺憾,目前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老師,並沒有退場機制,一般教師輔導之後,都不需要再度輔導,這次如果對這名教師再輔導無效,會要求老師到教師中心進行隔離輔導,會後續更完備的不適任老師退場法令研議,不過人本基金會痛批,明明教師法第十四條, 不適任老師只要輔導無效,就應該解聘,令人無法理解教育局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