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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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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廉政署:老師收禮限500 超過須退還

發表于: 2013/03/27


 
除了是尊師重道,一方面也是為了讓孩子在學校能多受點關照,逢年過節,家長們多半會送點禮物給老師,甚至有家長透露,還有送名牌精品、黃金的,廉政署最新規定,收禮價值如果超過500元,應該歸還或登錄,否則將受罰,全國教師會則樂觀看待,認為有助於導正風氣。
為了拚明星高中,老師台上認真上課,學生們台下猛做筆記,逢年過節,家長們感念老師辛勞,難免會送點小禮來答謝,送小禮物聊表心意,本該是很正常的事,但卻傳出,有些家長為了希望老師對孩子多點關照,甚至成績能打甜一點,方便申請免試升學,往往不惜送老師名牌包等高價的禮品巴結。
廉政署現在就規定,依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老師收禮只限500元以下,若是超過500元,則必須退還,或者在三天內依規定登錄,否則將受罰,全教會樂觀看待,認為有助於導正校內風氣。
其實,500元內能送的禮物還不少,盒裝6顆的日本富士蘋果,剛好就500元;阿里山茶,一盒四兩重,280元;補品類的雞精,六罐裝也只要400出頭,不過也提醒家長們,老師對每個學生都一樣關心,送禮討好,有時只會讓老師們不知如何是好,或許送上一張親筆感謝卡,比起精品名牌包,會讓老師覺得更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