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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引用論文沒註明 交大生控師違反學術倫理

發表于: 2013/12/31


學術糾紛再添一起,交通大學社文所博士生兼任助理陳運陞檢舉交大人文社會系副教授段馨君所著專書中引用陳運陞在任職期間為她撰寫的研討會論文,卻未標明陳的姓名,但經過申訴後,交大卻遲未回覆處理進度,因此轉由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從昨天發起連署,目前已有超過180份的連署書包括學校教師、甚至是曾擔任段馨君的助理也參與,並表明自己之前也曾有相同遭遇,希望校方正視;對此,校方表示,目前全案已進入正式審理程序,還無法公布進一步的資訊。
陳運陞指出,在擔任段馨君的研究助理期間,曾應要求撰寫計畫報告與研討會論文。但事後發現,段馨君於2012年出版的專書《戲劇與客家:西方戲劇影視與客家戲曲文學》中,許多段落收錄陳運陞為段馨君所撰寫的研討會論文,有6千字的內容幾乎重壘,但書中卻未標明陳運陞的姓名,因此認為該作品的著作人格權有疑慮。
同時,陳運陞表示,段馨君支付每個月4千元的助理費給他,卻要求他撰寫學術性論文,學生的工作還是「責任制」,已有壓榨之嫌。因此,他提出9點聲明,希望交大校方設置投訴教師學術倫理的正式管道、重新檢視段馨君的所有著作,並且要求段馨君公開道歉等,盼校方正視教師與助理間的學術、勞動糾紛。
對於陳運陞不滿校方遲遲未給他正式回覆,交通大學校方表示,目前此事已經進入正式的審理程序,由於都是內部審查作業,所以按照常例,並不會逐步對檢舉人公開處理進度。
不過,負責處理此案的教師透露,交大規定學生申訴後4個月,校方需做完決定與答覆,由於陳運陞於10月底申訴,加上申訴期間正逢寒假,因此,處理時間按規定可延長為6個月。
他指出,目前段馨君所屬的客家文化學院正在為審查委員會召集委員,由第三方的人文社會學院院長任召集人,預計會找齊著作權法、人社相關的專家,至少半數都由校外徵召,明年1月上旬,應可開始進行審理。該教師補充,待委員會提出建議後,會再交由客院評委會處理,最終由交大校評會審議,因此依目前處理的進度,確實還無法提供陳運陞正式回應。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表示,昨天開始進行連署後,目前已有超過180份的連署書,包括學校教師、甚至是曾擔任段馨君的助理也參與此次連署,表明自己之前也曾有相同的遭遇。
胡清雅還說,在陳運陞申訴後,段馨君不但寄出存證信函,表明會向陳提出告訴,還私下要求陳運陞到律師事務所談話,種種的小動作已有「打壓」之嫌。她認為,交大校方不但申訴機制不完善,對於學生的保護措施恐怕也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