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上
阿摩第 4 期
3155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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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志光 悔過書

發表于: 2016/08/30


本人 陳俊言 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受到侵權的兩位老師,誠摯的說聲萬分抱歉與感謝讓我學到這次的經驗。
事情原委是距今約莫三年前,本人還是研究生時,因為對於未來職業感到徬徨,因而產生考公職的想法,然而積蓄不多,就心生撿便宜的不適切信念,在一個不知名的簡陋網站購買了盜版的函授課程,購買金額約為五千多塊,而自己也僅準備該年度的公職考試後就決定放棄,時隔半年之久,決定轉手販賣,同樣是被一時的金錢所迷惑,就想賣個半價不如少補,卻忽略這些著作背後是由多少人所辛苦所完成的結晶,卻自私想滿足一時的慾望,而犯下如此愚昧的行徑。
對於自己無法抵抗金錢的誘惑也反映自己的脆弱。在當時自己也有一定年紀可是卻一事無成還只是個研究生,五子一科都未登,未能符合自己與家人的期待實屬慚愧,而不繼續努力深耕自己,培養能力走這條正確途徑,就僅貪圖幾千塊致使犯下如此錯誤反讓家中兩老更深感無顏,因此當家中收到傳票通知時,本人立即接到父母的責難,當下自己百感交集,除了錯愕外,更是滿滿的歉疚與罪惡感,也對自己不成熟的行為感到憤恨。
對於這次的經驗,自己也心存感念。如果沒有志光集團對我的控訴,可能自己永遠都不會知道侵權這件事的重要性,甚至仍會貪圖一時的慾望,而暗自竊喜。另外也可能不會去同理被我侵權的相關人士他們會有的氣憤與痛心,畢竟辛苦的作品卻被我這樣輕易的販售,踐踏這些努力過程。
對我這種從小就安分守己的人而言,從未想過自己跟法律會有如此這樣的相遇,也深信自己一直不會犯下什麼錯誤,而這次的經驗也著實打醒了我,讓我了解自己的無知與自大,疏忽了著作權法,因此這次的經歷也決定讓我勇敢告訴身邊的人,讓他們有所警惕,別讓自己的心受到金錢蠱惑,而這份悔過書則以公開形式告知社會大眾,除了以此銘志不再犯錯,也讓大眾能避免觸法。
最後,本人要對自己無知的行為而侵害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以及老師表示深深致歉,經此次慘痛教訓本人絕不再犯。衷盼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願意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祈求原諒。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悔過書人:陳俊言
中華民國10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