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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我不喜歡這種寫作文風

發表于: 2013/10/21


法律人的使命
   法律是實現國家政策的原動力,全民守法的社會是建設富強康樂國家的基石,一個崇法務實、信賞必罰的法治社會,才能使人民在良好秩序的環境中,共營和諧安樂的社會生活,而在積極面講求各項建設的突飛猛進,在消極面亦不虞生命財產受到暴力的侵害威脅,法家大師韓非嘗言:「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此言是具有一定的道理的!

近來,社會發生諸多事瑞,各種沈痾已久的弊病一一浮現出來,陷社會於混亂,進而影響到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此一現象令人痛心,令人憂慮,亦令人概歎於道德倫理的淪喪!舉凡:色情的猖獗、簽賭歪風的瀰漫,聚眾滋事的泛濫,暴力風氣的蔓延,地下違規營業的充斥……等等不勝枚舉的劣況,此一形形色色的狀況,在在說明當今社會出現諸般醜態,皆係由於民眾未具守法觀念以及政府之法令不彰所致,倘不再加以防微杜漸,有效地遏止此惡窳現象再度惡化下去,則將造成紛爭紊亂的頹勢持續,整體與個體皆蒙其害。

處在今日舊制度與新制度交替的關鍵時刻,如何對症下藥,將一切的社會弊病連根拔除,以進一步建立穩健迅捷、嚴謹牢固的現代化社會,不啻是身為法律人之一大課題,以法律角度而言,欲消弭各般亂象,以達執法與守法雙管齊下的理想境界,應朝下列數方向著手:
一、因時制宜,健全法律體系:法之可貴,在令出必行,法律一旦脫離現實,不但無法收到效果,而且還產生弊端,違法、特權皆由此而生,甚至使人民弁髦法令,使法律尊嚴喪失。其之於道,首在可見法隨時轉的觀念,自己有之,為加強法治,對於法律的增訂與整理,追求法律的完備與合理並切合時需,實為首要之急。
二、加強教育,培養法治意識:教育是健全觀念養成良方。所以必須利用各種教育方式,培養國民守法重紀的習慣,以普遍守法的意識揚棄反法治的觀念,如此方可正本清源,減少法律推行的阻力,充分實現法治國家的美景,使國人能先講法,後講情,先論公義,後論私情,如此,才能走進法治康莊大道,而這些皆必須從百年大計的教育著手。
三、信賞必罰,維持法律尊嚴:在建立法治社會方面,我們必須秉持法律的公平性,「法不阿貴」是行法治的先決條件,在法治社會里,法律必須是普世一致的規範,沒有任何例外可言,執法人員的貪贓枉法和擁權人物的特權仗勢,對法治社會尤具破壞力,必須徹底剷除不可,公平合理的法律,信賞必罰,公正無私的執法,是獲得人民守法的不二法門,具備此條件,才能造成正義的社會。
四、堅守立場,貫徹公權行使:在現代法治社會裡,大多數守法守分民眾,有要求保障安全的權力,所以政府受全民之託,必須貫徹公權力之行使,以切實負起照顧多數人之權利與福祉,公權力既源於民意之憲法與法律,則執行時應發揮公權力的功能,實現正義與公平,以增進民權公益的維護,保障社會安寧。

守法是國民的義務,進步的社會、理想的生活空間,必由守法的公民所構成,厲行法治、崇法務實,為國家富強的先決條件。今日,國人不守法之現象已見病癥,社會的結合力已日見鬆弛,若不亟謀抑止惡風,不僅重損害社會安寧,甚亦將危及國家生存發展。衷心期望法律能肩挑使命,為樹立現代法治社會、維護祥和與秩序,多盡一份心力。
 
不喜歡的原因:
1未對主題定義,什麼才是法律人的使命,作者並沒交代,因此沒切合主題.
2.欠缺中心論點,議論文"首"段通常會提出即將論證的核心觀點,作者並沒提出,因此看不出文章各段的論證.
3.缺少論證,法律人的使命如何不同於一般人,作者在各段落中並未加以論證,因此失去議論文論證的本質,
議論文需要的是論證而不是"用成語組合成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