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關於公示催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B)公示催告之公告,應經法院裁定後再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或登載於公報,或刊登於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或併用之(公示送達的程序)
(聲請人收到法院寄發之公示催告裁定後,應詳細核對記載之姓名、票據號碼、金額、發票
日期及其他記載,如發現有錯誤或漏寫,應速請求更正裁定後才登報,如登報後始發覺裁
定內容有錯誤或漏寫,亦應即請求更正裁定,並將更正裁定登報。)
(C)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因遲誤申報期間,故不生申報效力 (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與在期間內申報者,有同一之效力)
(D)對於除權判決不服者,得依法上訴(對於除權判決,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