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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教育部:擴大採認中國大陸地區大學學歷 由41增至111所

發表于: 2013/03/13




 

NOWnews – 2013年3月13日 上午12:37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教育部12日宣布,增加採認中國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為111所(含原採認之41所),「但排除公安、軍事、醫療等相關學校」。

教育部表示,爭取優秀學生到自己的國家就讀大學已是近年明顯的國際趨勢,其中如新加坡、香港等地更不惜重金提供獎學金吸引台灣及中國大陸頂尖學生。

 

教育部指出,我國近年亦努力爭取國際生及僑生來台就學,並於100年1月10日公告認可大陸地區列名「九八五工程」之41所大學名單,除著眼於國際趨勢及兩岸學術交流,亦希望使陸籍配偶之就學人權、台商子弟回台就學之學業銜接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教育部說,政策實施2年以來,陸續接獲民眾及大學校院多次向政府建議擴大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經教育部審慎研議後,秉持「階段性、檢討修正與完整配套」之原則,就大陸於1990年代開始規劃界定之21世紀重點高校約100所(即二一一工程),但排除公安、軍事、醫療等相關學校,計111校(含原採認之41所),給予開放採認。

 

另外,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3條與第11條規定,99年9月3日當學期或以後學期赴擴大認可名冊學校就讀取得學位者,得檢具相關文件辦理採認;81年9月18日至99年9月2日間於擴大認可名冊學校就讀取得學位者,則須參加學歷甄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