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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斗六家商家師甄選

發表于: 2012/05/10



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師法第十一條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法規辦理。



貳、甄選教師名額廣告設計科正取一名、備取二名,英文科代理教師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體育科代理教師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總計正取三名、備取若干名



叁、公告時間及方式:民國101年5月10日起,於本校(雲林縣斗六市成功路一二○號)公告欄、網站



                    http://www.tlhc.ylc.edu.tw 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肆、報名時間及方式:民國101年5月14日起至5月24日止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校http://www.tlhc.ylc.edu.tw首頁「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網站下載簡章報名,報名網址:http://163.27.124.12/~teacher/signin2.php



二、採網路報名,郵寄報名資料送審,繳費分初試及複試2階段方式收費。



(A)採網路報名,請於5月14日至24日期間內上網建立報名,完成報名手續,並列印報名相關表件,併同相關証明文件整理後,於101



年5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國立斗六家商斗六市成功路120號人事室收)。



(B)郵寄証件審查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證件不齊不予受理,並於網站公告之)



(1)報名表



(2)准考證



(3)切結書



(4)報名審查表



(5)繳費(新台幣600元)收據(帳戶名稱:臺灣銀行 斗六分行 中等學校基金-斗六家商401專戶 第031036070509號)。



(6)國民身分證一份(繳影本一份)



(7)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一份(繳影本一份)



(8)合格教師證證書一份(繳影本一份)



(9)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C)應考人經資格審查不符者,報名費扣除手續費後郵寄退費。



     (D)通過初試人員請於取得複試資格於參加複試當日報到時繳費(新台幣500元).



     (E)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到考之情形,得於本項考試結束後3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立斗六家商辦理退費。



報名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領有各該類科教師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未含現職教師第二專長加科登記之合格教師證)。



  二、持外國學歷證件者: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請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驗)及認定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



      國外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及國外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



  三、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註:94年11月16日起停止辦理舊制教師登記)。



  四、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准予以切結書方式報考:



   (一).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資格,且符合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及原「中



        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九條之規定者,准予以至101年到職後三個月內可取得合格教師登記證書之切結書報考。(註:94年11月16日前始得適用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



   (二).具有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三十三條規定資格並取得複檢單位所開具



        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准予以至10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考。



   (三).本年度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本年度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及10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實習科別為限。



   (四).參加101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得檢附檢定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師資檢定考試科別為限。



   (五).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又錄取後無法依據原「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



        辦法」或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取得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依規定予以解聘。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採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辦理:



  一、初試(學科):101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八時卅分,於本校行政大樓及景行樓舉行,報到時當場給予准考證,



應考人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可佐證身份證明文件入場應試。



  二、複試(含術科、試教、口試)101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九時,於本校指定地點(經筆試錄取人員,進行第二階段考試)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暨筆試範圍,錄取總成績計算及同分時之處理方式



  一、甄選方式:廣告設計科先依第一階段初試成績初選7名,(最後一名有多人同分時,增額選取),英文科、體育科擇優



錄取,並於當日學校網頁公告各科初選入選名單;再進行第二階段複選(術科、試教、口試),並留意應試序及當日所宣佈之注意事項。



  二、分數比例及筆試、試教、口試範圍如下:(參加複試人員得檢附個人研究、著作、專長證照、進修證明、個人獎項



                                           及指導學生獲獎等資料,於口試時提供參考)。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筆試




術科(120分鐘)



15




試教(15分鐘)



20




口試



15




學科(60分鐘)




廣告設計科



 



 



 



 




 



 



 



 



 



 




1.設計概論(龍騰、全華出版社)



2.數位設計基礎(全華出版社)



3.攝影(全華出版社、龍騰出版社)




1.電腦繪圖(電腦實



作)



 



 



 



 



 



 




數位設計基礎(全華出版社)



 



 



 



 




 




1.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試教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2.校方統一備有軟體如下:Adobe CsS4。



 



 



 




 



 



 



 



 




 



 



 



 



 



 



 



 



 




 



 



 



 



 



 




2.測驗方式:



  企業識別系統與吉祥物設計(商業技藝競賽電腦繪圖類)



 




測驗方式:



試教15分鐘前當場抽試題並準備教案。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筆試




試教(20分鐘)



50




學科(60分鐘)



50




英文科



 



 



 



 



 



 



 



 




 



 



 



 



 



 



 



 



 



 



 




英文能力測驗(該科專門知能)



 



 



 




東大英文第1.2冊




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試教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術科



50%




口試



50




體育科




 




25% 個人四式(蝶、仰、蛙、捷各25M)



25% 藍球3分線3定點左右各3次運球帶球上藍。




 




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初試50%、複試50%。



捌、各階段成績複查期限及方式:自公告日起算三日內,憑甄選准考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郵寄或電話申請皆



    不受理),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日起算二日內,除以電話通知外,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以郵戳為憑)。



玖、甄選初試



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師法第十一條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法規辦理。



貳、甄選教師名額廣告設計科正取一名、備取二名,英文科代理教師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體育科代理教師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總計正取三名、備取若干名



叁、公告時間及方式:民國101年5月10日起,於本校(雲林縣斗六市成功路一二○號)公告欄、網站



                    http://www.tlhc.ylc.edu.tw 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肆、報名時間及方式:民國101年5月14日起至5月24日止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校http://www.tlhc.ylc.edu.tw首頁「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網站下載簡章報名,報名網址:http://163.27.124.12/~teacher/signin2.php



二、採網路報名,郵寄報名資料送審,繳費分初試及複試2階段方式收費。



(A)採網路報名,請於5月14日至24日期間內上網建立報名,完成報名手續,並列印報名相關表件,併同相關証明文件整理後,於101



年5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國立斗六家商斗六市成功路120號人事室收)。



(B)郵寄証件審查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證件不齊不予受理,並於網站公告之)



(1)報名表



(2)准考證



(3)切結書



(4)報名審查表



(5)繳費(新台幣600元)收據(帳戶名稱:臺灣銀行 斗六分行 中等學校基金-斗六家商401專戶 第031036070509號)。



(6)國民身分證一份(繳影本一份)



(7)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一份(繳影本一份)



(8)合格教師證證書一份(繳影本一份)



(9)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C)應考人經資格審查不符者,報名費扣除手續費後郵寄退費。



     (D)通過初試人員請於取得複試資格於參加複試當日報到時繳費(新台幣500元).



     (E)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到考之情形,得於本項考試結束後3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立斗六家商辦理退費。



報名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領有各該類科教師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未含現職教師第二專長加科登記之合格教師證)。



  二、持外國學歷證件者: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請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驗)及認定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



      國外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及國外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



  三、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註:94年11月16日起停止辦理舊制教師登記)。



  四、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准予以切結書方式報考:



   (一).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資格,且符合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及原「中



        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九條之規定者,准予以至101年到職後三個月內可取得合格教師登記證書之切結書報考。(註:94年11月16日前始得適用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



   (二).具有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三十三條規定資格並取得複檢單位所開具



        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准予以至10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考。



   (三).本年度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本年度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及10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實習科別為限。



   (四).參加101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得檢附檢定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師資檢定考試科別為限。



   (五).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又錄取後無法依據原「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



        辦法」或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辦法」取得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依規定予以解聘。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採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辦理:



  一、初試(學科):101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八時卅分,於本校行政大樓及景行樓舉行,報到時當場給予准考證,



應考人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可佐證身份證明文件入場應試。



  二、複試(含術科、試教、口試)101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九時,於本校指定地點(經筆試錄取人員,進行第二階段考試)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暨筆試範圍,錄取總成績計算及同分時之處理方式



  一、甄選方式:廣告設計科先依第一階段初試成績初選7名,(最後一名有多人同分時,增額選取),英文科、體育科擇優



錄取,並於當日學校網頁公告各科初選入選名單;再進行第二階段複選(術科、試教、口試),並留意應試序及當日所宣佈之注意事項。



  二、分數比例及筆試、試教、口試範圍如下:(參加複試人員得檢附個人研究、著作、專長證照、進修證明、個人獎項



                                           及指導學生獲獎等資料,於口試時提供參考)。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筆試




術科(120分鐘)



15




試教(15分鐘)



20




口試



15




學科(60分鐘)




廣告設計科



 



 



 



 




 



 



 



 



 



 




1.設計概論(龍騰、全華出版社)



2.數位設計基礎(全華出版社)



3.攝影(全華出版社、龍騰出版社)




1.電腦繪圖(電腦實



作)



 



 



 



 



 



 




數位設計基礎(全華出版社)



 



 



 



 




 




1.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試教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2.校方統一備有軟體如下:Adobe CsS4。



 



 



 




 



 



 



 



 




 



 



 



 



 



 



 



 



 




 



 



 



 



 



 




2.測驗方式:



  企業識別系統與吉祥物設計(商業技藝競賽電腦繪圖類)



 




測驗方式:



試教15分鐘前當場抽試題並準備教案。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筆試




試教(20分鐘)



50




學科(60分鐘)



50




英文科



 



 



 



 



 



 



 



 




 



 



 



 



 



 



 



 



 



 



 




英文能力測驗(該科專門知能)



 



 



 




東大英文第1.2冊




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試教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科   別




 



 



區分



     



      測驗



      方式



    及時間



 




初試50%




              複試50%




備  註




術科



50%




口試



50




體育科




 




25% 個人四式(蝶、仰、蛙、捷各25M)



25% 藍球3分線3定點左右各3次運球帶球上藍。




 




總成績相同者,以持有殘障手冊者為優先,再有相同,以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者為優先。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初試50%、複試50%。



捌、各階段成績複查期限及方式:自公告日起算三日內,憑甄選准考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郵寄或電話申請皆



    不受理),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日起算二日內,除以電話通知外,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以郵戳為憑)。



玖、甄選初試、複試等二項完成後,成績達錄取標準按高低順序,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依實際名額決定錄取人員,送請校



長核定聘任正取人員,其餘依序列為備取人員。若正取人員因故未報到,依備取名次順序優先遞補,並以補足當



次甄選缺額為限。若應考分數未達錄取標準,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決議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拾、複試暫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定於101年6月23日(星期六)下午六時前在本校公告欄及網站公告,請自行查看,不另



    行通知,正式錄取名單於101年6月26日通知報到,101年8月1日正式生效聘任,代理教師聘任至102年7月31日



止。。



拾壹、擬予聘任人員,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報名資格條件不符情事不予聘任者,應取消其擬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拾貳、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校申訴電話專線:05-5334561



、複試等二項完成後,成績達錄取標準按高低順序,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依實際名額決定錄取人員,送請校



長核定聘任正取人員,其餘依序列為備取人員。若正取人員因故未報到,依備取名次順序優先遞補,並以補足當



次甄選缺額為限。若應考分數未達錄取標準,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決議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拾、複試暫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定於101年6月23日(星期六)下午六時前在本校公告欄及網站公告,請自行查看,不另



    行通知,正式錄取名單於101年6月26日通知報到,101年8月1日正式生效聘任,代理教師聘任至102年7月31日



止。。



拾壹、擬予聘任人員,如逾期未應聘或有報名資格條件不符情事不予聘任者,應取消其擬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拾貳、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校申訴電話專線:05-533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