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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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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新住民學中文 考取法院翻譯

發表于: 2014/02/19


【聯合報╱記者綦守鈺、鄭宏斌/台南報導】

印尼籍蘇依英14年前來台當看護,與擔任廚師的先生相戀,兩人結婚11年、育有兩子,她自學中文、擔任台南高分院特約翻譯,並在永華、大光國小等處,教導新住民第二代講印尼話,她說,「嫁做台灣媳婦真好!」

34歲的蘇依英說,來台擔任看護時,因個性活潑開朗,深得「阿媽」的心,便介紹友人的兒子給她認識,一開始因對方個性木訥,又不會說英文,相當卻步,但男方時常傳英文的聖經簡訊給她,打動她的芳心,嫁作台灣媳婦。

蘇依英說,嫁入蘇家後,婆家親屬一度看不起曾任看護工的她,讓她感到沮喪,所幸先生始終力挺,讓她下定決心,「一定要活出精彩人生」。

走出低潮的她,積極投入社會,到學校學中文,還花6年時間取得國小畢業證書,之後到庇護中心、移民署擔任口譯,途中結識一名來台兩個多月、遭雇主性侵的同鄉女子,蘇協助她走出陰影,體會到助人的快樂,兩年前並努力考取台南高分院特約翻譯,盼能幫助更多同鄉。

「先學習講中文、再多參與活動」,蘇依英說,維持幸福的婚姻,需要兩人共同努力,首先一定要學會講中文,才能融入社會,因政府給予新住民許多資源,若有興趣可至移民署洽詢相關課程。她鼓勵外配要多走出戶外,多交朋友,不要在意他人眼光,「做自己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