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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05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



甄選重要日程表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指(http://sites.google.com/a/ms2.cdjh.hc.edu.tw/teacher1/)




項目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公告甄選簡章及簡章下載




6月5日起





6月15日止




 



09:00-24:00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



本校網站電子佈告欄



新竹市教育網路中心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初試網路報名




6月5日起





6月15 日止




 



09:00-23:59




檔案請至本校教師甄選網站下載




6月15日23:59



報名截止




初試繳費




6月15 日止




每日銀行上班時間



15:30前




各銀行及郵局




只限現金電匯,並且傳真。公庫帳號不接受ATM轉帳。




公告完成報名名單及繳費名單




6月5日起



6月15日止




每日23:59以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公告初試試場位置及座位表



公告複試試教範圍




6月21日




20:00以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初試口試科目(體育)




6月22日




08:30開始




本校各科試場




 




初試筆試科目(化學、地理、公民、生物)




6月24日



(星期日)




13:30~13:45進場查驗證件



14:00~16:00筆試




本校各科試場




14:15後不得入場



14:45後始得出場




初試口試科目(輔導、國中專業輔導教師)




6月24日




08:30開始




本校各科試場




 




初試測驗題型答案




6月24日




18:00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初試測驗題答案疑慮




6月25日




12:00前




通知cdjht002@ms2.cdjh.hc.edu.tw




限以mail告知




公告參加複試人員名單




6月26日




24:00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不個別通知




初試成績複查




6月27日




09:00~12:00




本校教務處




憑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提出




複試報名及資格資料審查




6月27日28日




09:00~16:00




本校第二會議室




得委託報名




公告複試報到上下午場次名單



公告複試場地及流程




6月29日




20:00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複試(含試教及口試)




7月2日起



7月6日止




依網站公告時間




本校各科試場




唱名三次不到即棄權




公告甄選總成績




7月9日




12:00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複試成績複查




7月10日




12:00前




本校教務處




限本人親自提出




公告正式錄取名單




7月12日




16:00前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科目及名額,錄取人員必須兼高國中課程,並有兼行政職及導師之義務




項次




科別




錄取名額




備    註




1




化學科




1名




備取3名。




2




地理科




1名




備取3名。




3




公民科




1名




備取3名。




4




生物科




1名




備取3名。




5




輔導科




1名




備取3名。




6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




1名




1.備取3名。



2.國中專任輔導教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2)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7




體育科




1名




1.備取3名。



2.棒球專長為佳。




三、公告方式:101年6月5日起至6月15日止於下列網站公告本簡章。



(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



(二)本校公布欄及網站(http://www.cdjh.hc.edu.tw)



本校教師甄選網站(http://sites.google.com/a/ms2.cdjh.hc.edu.tw/teacher1/)。。



(三)新竹市教育網路中心(http://104.hc.edu.tw/index.aspx)



四、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印列(報名表及切結書等內容及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不另發售紙本簡章。



五、初試報名時間、方式及費用:



(一)時間:101年6月5日公告起至6月15日23:59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方式:僅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ites.google.com/a/ms2.cdjh.hc.edu.tw/teacher1/)。



報名完成後,名單每日23:59前公布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若有疑慮一律以mail提出cdjht002@ms2.cdjh.hc.edu.tw,切勿電話詢問。



(三)報名費:新台幣600元整。限以現金電匯方式辦理,將收據粘貼於表1,並於6月15日17:00前傳真:03-5266049,始完成初試報名手續。解款行庫:臺灣銀行新竹分行,帳號:015038093171,戶名: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請務必於101年6月15日下午15:30前至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完成繳費,不得使用ATM轉帳;報名費須於繳費截止日6月15日前匯入本校帳戶,若利用郵局匯款亦請務必於截止當日15:30前完成繳款手續,逾時匯款致無法當日入帳者,不予受理,亦不得要求退費。匯款人姓名必須與報考人相同,且須於匯款單上「附言」或「留言欄」註記「報考科目」、「報考人姓名」與「手機號碼」等3項



六、複試報名時間、方式、地點(限初試通過者):



(一)時間:101年6月27日(三)及28日(四)09:00~16:00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方式:現場報名(備齊本簡章第八點所需相關證件),得委託報名(填妥委託書)



 (三) 地點:本校2樓第二會議室。



 (四) 費用:200元,報名當場繳交。



七、報名資格條件:初試不審資格,複試報名需審下列資格,依規未符合者不得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如後附則所示),倘報名時未發現而於聘任後發覺,應予解聘。



   (三)持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其尚在有效期間者(即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教學未連續中斷10年以上;若持88.07.31之前核發之教師證者,須檢具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



   (四)已取得中學階段實習教師證書(實習1年)且複檢及格,正申請合格教師證書者,准予以切結方式報考(須檢附複檢成績合格證明),切結於10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



   (五)已修畢中學階段師資職前課程者(實習半年),且參加教師資格檢定及格刻正申請合格教師證書者,准予以切結方式報考(須檢附檢定及格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限10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



   (六)中等學校合格教師擬以加註科目報考者,應先申請加科登記並取得該報考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始准報名。



八、複試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並請依序裝訂(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除正本驗後發還外,並應檢附各式證件影印本一份,以A4格式裝訂成冊,留存本校,若證件不足不接受報名):



 (一)複試報名表一份:表2、表3及甄選准考證(表4)。



 (二)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表2)、簡歷表(表3)、准考證(表4)。



 (三)國民身分證。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五)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書)。具國中專任輔導教師資格者,亦請提供資料佐證。



 (六)經歷證件(無者免附)。



 (七)修畢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或教育學分證明(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免附)。



(八)切結書(表5)。



(九)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複試者須檢附)(表6)。



 (十)代理(課)證明(無者免附)。



(十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者免附)



(十二)自備填妥地址、姓名、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1個。



九、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初試。



(1)日期:101年6月24日(星期日)。



(2)地點:本校。



(3)方式:




初試方式




科    別




備    註




 



筆試



 




化學、地理、公民、



生物




1.筆試(請攜帶2B鉛筆及原子筆)。



2.時間:



(1)13:30~13:45進行核對身份,請備妥身分證(無法提供身分證者應提供雙證件,例如:健保卡及駕照)辦理驗證,無法出具證件者取消應考資格。



(2)14:00~16:00正式考試。14:15後不得入場。14:45後始得出場。



 (3)初試錄取名額:各科各15名。




 



 



口試



 




 



輔導



 




1.口試時間:101年6月24日08:30開始。



2.初試錄取名額:至少12名。



3.必要時得分兩組以上同時進行,並錄取相同名額進入複試,惟至少12名。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




1.口試時間:101年6月24日08:30開始。



2.初試錄取名額:至少12名。



3.必要時得分兩組以上同時進行,並錄取相同名額進入複試,惟至少12名。




 



體育




1.口試時間:101年6月22日08:30開始。



2.初試錄取名額:至少12名。



3.必要時得分兩組以上同時進行,並錄取相同名額進入複試,惟至少12名。




(4)筆試若為測驗題型,其試題及答案於101年6月24日18:00前公布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考生如對試題答案有疑義,請於101年6月25日12:00前mail至cdjht002@ms2.cdjh.hc.edu.tw或傳真03-5266049,相關疑義於101年6月26日17時前公告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逾時概不受理。



(5)初試錄取名額如(3)所示,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最後1名錄取如有同分者則增額錄取。



(6)101年6月26日24:00前公告參加複試名單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不個別通知。



(7)申請初試成績複查時間請於101年6月27日上午09時至12時填妥成績複查申請書(表7),憑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並以1次為限。101年6月27日17時前回覆複查結果。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複印試卷或其它相關資料。



  2.第二階段:複試。



    (1)日期及試教範圍:




科目




日期




試教範圍




化學、輔導




101年7月2日




101年6月25日前公告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



 




地理、國中專任輔導教師




101年7月3日




公民




101年7月4日




生物




101年7月5日




體育




101年7月6日




(2)參加複試時間:分為上下午場次,於101年6月30日20時前公告於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各科複試日期當日請攜帶准考證暨身分證或雙證件,例:健保卡及駕照,辦理驗證報到,逾時報到或無法出具證件者取消應考資格)。



       (3)地點:本校各試場(101年6月30日20時前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公告複試場地)。



 (4)方式:先試教後口試。按准考證號碼(即報名先後)先後次序。



(5)複試內容說明如下:




                                   項          目




    試   教  (佔總成績50%)




口     試  (佔總成績50%)




1.當場抽取考題及製作教具。



2.準備30分鐘,試教15分鐘(以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個人準備教學媒體、設備或教具等時間)。



3.本校不提供相關教學媒體及設備。



4.可以攜帶個人相關資料檔案等。




1.以教育理念、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班級經營、行政意願及經歷、曾經服務的績效及未來抱負、表達能力等項目評定之。



2.口試時間10分鐘。




      



 



 



 



 



 



 



 



(二)總成績計算:初試不計算,試教50%,口試50%。101年7月10日12時前於本校公佈欄、網站公告總成績。申請總成績複查時間請於101年7月11日12時前填妥成績複查申請書(表8),憑准考證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並以1次為限。101年7月12日12時前公告申請總成績複查結果。



十、初試及複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須延期時,請依本校公告日期另行應試,本校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自行上網或請來電查詢。



十一、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按高低順序,依本次甄選缺額錄取正、備取人員,提請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於101年7月12日16時前假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公告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其次口試成績,再其次為初試成績。成績總成績未達75分(含)以上,則不足額錄取。



十二、錄取人員應於101年7月13日上午09:00~12:00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如為現職人員並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未檢附者視同未報到並不予聘任。擬予聘任人員,本校101年07月13日發給聘書並請於101年07月13日13時前未擲還應聘同意者,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十三、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或有本簡章第十二點情形不予聘任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十四、經甄試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101年07月13日起自動辭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修正之,並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



◎附則一:



教師法



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三十三條  有痼病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已屆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正式教師匯款證明聯(表1)



 



註一:繳費截止期限101年6月15日,銀行或郵局上班時間。



註二:繳費後請粘貼於本表,傳真:03-5266049。



註三:繳費期間每日23:59前公布已繳費並傳真之名單。



 




 



 



 



考生報名資料




姓   名




 




身分證



號  碼




 




報考科目




 




匯款日期




 




性   別




 




手機




 




 



 



 



 



 



 



 



 



 



 



 



匯款單據黏貼處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複選報名表(表2)




甄選科別




 




准考證號碼




 




(相片黏貼處)




姓  名




 




姓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婚姻




□已婚 □未婚




身分證字號




 




兵役




□役畢  □未役 □服役中




國   籍




□中華民國 □兼具外國籍( 國) □外國籍( 國)




通訊地址




 




電話




日:( )



夜:( )



行動:




學 歷




畢 業 學 校




系 、 所




日(夜)間部




修業起訖年月




證書字號




 




 




 




 




 




 




 




 




 




 




修習學分情形




教育



學分




修習學校




 




修習學分數




 




證書



字號




 




專門



學分




修習學校



科目名稱




 




修習學分數




 




證書



字號




 




教師登記或檢



定情形




種類




科目




登記機關




登記日期




證書字號




 




 




 




 




 




教學



經歷




服務學校




職  稱




服務期間




離職原因




備註




 




 




 




 




 




 




 




 




 




 




繳驗證件名稱




□國民身分證



□學經歷證件  件



□教育專業學分證件



□身心障礙手冊




□合格教師證書



□實習教師證書



□切結書



□回郵信封




證件驗畢發還簽收處




 




審查



意見




□資格符合




審查人




 




報考人




(簽名)




□資格不符




年    月   日




注意



事項




1.請先填妥並簽章,報名時請依序(國民身分證、合格教師證書、畢業證書、切結書、身心障礙手冊、實習教師證書、教育專業學分證件、回郵信封)。



2.相關證明文件以原始證件為準,驗畢發還,留影印本。



3.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註:學校如採通信報名者,本項應配合修正。)



4.審核如有異議,得於報名當天以書面檢附有關證件立即送審核人員審核。



5.回郵信封地址請填清楚,以利成績單限時郵寄。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歷表(表3)




 



報考科別:



 




准考證號碼:




(相片黏貼處)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



□未婚




簡要個人檔案



(自我簡介內容中,請將學經歷、校內外社團活動、各項研究進修、專長興趣、得獎紀錄、教學理念與實務經驗略述於下,並於口試當日提供相關證件正本以備參考)(本表不夠使用,得自由增加)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複試准考證(表4)



 



 



報考類科:          科               



 




 



 



 



相片黏貼處




姓   名




 




身分證



號  碼




 




性  別




 




准考證號碼:



(試教口試順序)




 




甄試日期




101年7月   日




報到時間




      時     分




備註:



通過初試進入複試者,於101年7月  日上午07:30~08:00前請持本證身分證(或健保卡及駕照)辦理驗證報到,逾時報到或無法出具證件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進場應試。



 




 



 



 



 



 




 



試      教




 



口     試




監試人



簽  章




 




監試人



簽  章




 



 

 

 

 


 



 



 



 



 



 



 



 



 





 



           切     結     書          (表5)



 



 



立切結書人(姓名)            報名參加貴校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影印)本屬實,並確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二、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貴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如所附為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情形時,無異議由貴校逕行解聘。



四、如於101年7月31日前無法取得合格教師證書,願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此  致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切  結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月           日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報名委託書    (表6)



      



 



   本人             委託               至貴校辦理參加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複試報名作業,為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委託書,以資為證。



 



    此   致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委  託  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受  託  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月           日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教師甄選應考人申請初試複查成績申請書  (表7)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甄選名稱




      101 學年度第1  學期第 1 次正式教師甄選




報考類科




 




准考證號碼




 




申複查項目




□專業科目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筆試成績,應於各該考試規定複查成績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人事處親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非選擇題時,除漏閱或校核發現有疑義者外,不重閱答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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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教師甄選應考人申請初試複查成績申請書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甄選名稱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正式教師甄選




報考類科




 




准考證號碼




 




申複查項目




□專業科目 




複查結果




                           



 (本欄應考人請勿填寫)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筆試成績,應於各該考試規定複查成績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人事處親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非選擇題時,除漏閱或校核發現有疑義者外,不重閱答案卷。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教師甄選應考人申請複試複查成績申請書   (表8)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甄選名稱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正式教師甄選




報考類科




 




准考證號碼




 




申複查項目




□口 試             □ 試  教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筆試成績,應於各該考試規定複查成績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人事處親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非選擇題時,除漏閱或校核發現有疑義者外,不重閱答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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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教師甄選應考人申請複試複查成績申請書



                                 收件編號:





應考人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甄選名稱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正式教師甄選




報考類科




 




准考證號碼




 




申複查項目




□口 試            □試 教 




複查結果




                           



 (本欄應考人請勿填寫)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筆試成績,應於各該考試規定複查成績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人事處親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非選擇題時,除漏閱或校核發現有疑義者外,不重閱答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