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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水電工偷拍鄰居女入浴 判刑四月

發表于: 2012/06/25





新竹一名劉姓水電工人,去年十一月間翻過大樓女兒牆,從五樓的氣窗偷拍女子洗澡,被害人發現報警。警方根據氣窗上的指紋,同時調閱監視器,將劉姓水電工逮捕,全案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名,判處劉姓水電工四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要罰十二萬元。(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卅三歲的劉姓水電工,去年十一月間潛入住家附近公寓頂樓,翻過女兒牆後,冒險攀爬到五樓的氣窗外,偷拍住在五樓的單身女子洗澡,被害人洗完澡走出浴室時,意外看到氣窗外伸入的鏡頭,嚇得大叫,劉姓水電工才趕緊循原路遁逃。



警方接獲報案,從大樓窗沿和氣窗上的指紋,並調閱大樓的監視器,循線查出偷拍的劉姓水電工涉案,並將劉姓水電工傳訊到案後依法移送。前往採證的警方,認為被告冒險攀爬高樓,只為了偷拍,根本是在玩命。而被告在庭訊中也坦承一個月內已偷拍被害人五次,但部分偷拍的影像已刪除。至於偷拍的原因,劉姓水電工則是說不出來,只強調很後悔,以後不會再犯。法官審理後指出,被告破壞女性隱私,雖然頗有悔意,而且影片也並未散播,但被告在案發後,卻一直未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法官因而依妨害秘密罪名,判處被告四個月的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要付十二萬元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