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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101學年度教師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7/04 |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101學年度教師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中小
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報名日期:101年7月5、6、9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
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止。
三、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須檢附委託書),通
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所需相關表件,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校人事室索取或逕上本校網站
http://www.ctg.moj.gov.tw ,首頁/最新消息/ 或 電子公佈欄/訊息公告處下載。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33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11鄰德昌街231號。
電話:03-5575804 )。
五、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大學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並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現具該類科合格教師資格並已取得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如有教師法第14條第1至7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 條
所列各項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察覺而於報名錄取後發覺,仍得予以註銷其聘任資格。
六、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汽車科正式教師:正取1名、備取2名。
七、報名手續:審查並繳交下列表件( 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一)報名表1份。
(二)本人身分證(如係委託報名、含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暨影本各1
份(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
(三)學經歷、服兵役(女性免附)有關證件正本暨影本各1份(影本請
以A4紙張影印)。
(四)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五)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式3張,請自行分別黏
貼於報名表暨准考證。
(六)切結書:切結無本簡章第五條報名資格第(二)款規定之情形。
(七)免收報名費暨簡章工本費。
(八)當完成報名手續後,即核發准考證。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1年7月18日(星期三)。
(二)地點:本校行政大樓或指定場地。
九、甄選方式:分初選與複選兩階段進行。初選即筆試,複選即口試,
試教、實地操作,初選錄取者始得參加複選。初選錄取名額以筆試
成績 高低順序,取前5名參加複選(如報名人數未超過6人,由本
校電話通知考生,取銷初選逕行於下午辦理複選)。
(一)初選筆試科目:(上午9時至10時30分)。
青少年輔導及汽(機)修專業科目。
( 二)複選方式及配分:
1.現場實地操作:(下午13時30分)
2.實地操作:汽(機)車丙等檢定範圍(35%)
3.試 教:(35%)
4.口 試: (30%)
(三)初選錄取名單於筆試當日中午12時00分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及本校
網頁。
(四)初選錄取者於當日下午13時30分起進行複選(實地操作、試教及
口試)。
(五)本校依複選成績擇優錄取,並於考試當日下午17:00於本校
行政大樓及本校網頁公告名單。
(六)甄選成績未達本校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完成後由校長依本次甄選教師缺額擇優聘任,報到日期為本
(101) 年7月24日,起聘日期為101年8月1日。
(如係現職公私立學校教師、報到時應檢具同意離職證明,否則
不予報到、 並註銷其錄取資格)。
十一、因應學校特性及學生特質,教師每天在校服勤時間,應配合學校特
性與教學及輔導學生之需要;本校無寒暑假;但本校教師除一般教師待遇外,另有特別獎勵與加給。
十二、本次甄選備取人員於101學年度(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止)期間,如遇本校該類科教師臨時出缺,得依備取名次前後順序遞補。
十三、報名或甄選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時,本校另行公告。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報名表
參加科別:汽車科(正式教師)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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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託 書
本人因事不克親自前往誠正中學辦理 科教師甄選報名事宜,特委託 代為辦理。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101年7月 日
切結書(一)
本人參加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教師甄選,謹切結無教師法第14條第1至第7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否則倘報名時未發覺而於報名錄取後發覺,仍無異議同意註銷聘任資格。
切結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101年7月 日
切結書(二)
立切結書人○○○自○○大學(學院)○○○○系(所)畢(結)業,目前係實習教師,願以切結方式參加法務部所屬矯正署誠正中學教師甄選,並保證於101年7月31日(含)以前可取得報考類科合格教師證,若未取得,無異議同意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切結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101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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