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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法官偷懶/開庭找人代班/沒開庭卻違法簽名/解題

發表于: 2014/10/19


法官偷懶/開庭找人代班/沒開庭卻違法簽名/解題
2013年01月15日
【劉昌松、劉志原╱台北報導】有性侵女友前科的淫狼吳鑑洲,前年又被新女友
指控,下藥迷姦並偷拍性愛影片,扣案手機中還發現另兩名受害女性,情節宛如
李宗瑞案翻版,一審吳男被重判14年,但高院法官林銓正卻太偷懶,找同事代班開
庭訊問吳男,導致延押裁定被最高法院撤銷,有高度再犯可能的淫狼,竟獲改判6
年並以5萬元交保重獲自由。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延押是法院每天都要處理的事,竟還出現這種烏
龍,相關法官恐構成移送懲戒事由。」律師林翰榕也批:「林銓正沒去開庭,但裁
定書上卻有他署名,張冠李戴已涉及偽造文書罪嫌,檢方應好好查一下。」律師林
鈺雄指:「第一次聽到這種案例,法官請同事去代班開庭,卻自己在裁定書上署
名,這種合議庭成員根本不合法。」
迷姦手法如李宗瑞
35歲淫狼吳鑑洲早在2008年間,就曾持刀挾持性侵前女友,被判3年定讞,2010年
10月假釋出獄後,吳男又和另名女子交往,但吳男的新女友指控,2011年6月間,
吳男帶她到台北市西門町好樂迪KTV唱歌,吳男疑在酒裡下藥迷昏她,把她帶回住
處性侵,情節宛如李宗瑞案翻版。
被害人指控,吳男不僅用異物插入她下體,還用手機錄下性
侵過程,甚至拍下她的裸照及下體特寫照片;兩個月後,吳男2度用相同手法迷姦
她。被害人發覺有異提分手,竟遭吳男拿裸照恐嚇,直到同年9月間,被害人受不
了內心煎熬報警,警方到吳男住處搜出28顆FM2迷姦藥丸,還發現他的手機記憶
卡內有被害人遭迷姦過程的照片、影片,吳男因而遭收押。
沒開庭卻違法簽名

一審原依施用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吳男14年重刑,且因影片中出現另兩名女被
害人,另建議檢方擴大偵辦。
法官偷懶/開庭找人代班/沒開庭卻違法簽名/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