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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基會籲重罰 嚇阻民生詐欺
發表于: 2013/08/30
中央社 – 2013年8月30日 下午3:2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0日電)鑑於胖達人麵包、山水米等廣告或標示不實事件頻傳,消基會今天呼籲,比照「公平交易法」修訂「食管法」、「糧管法」,解決輕罰問題,嚇阻民生詐欺事件。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冒牌天然麵包 + 冒牌台灣米,食品管理系統陷無政府狀態!」記者會。
消基會表示,胖達人被「食品衛生管理法」依廣告不實開罰新台幣18萬元,山水米糧商泉順食品公司被依「糧食管理法」以不實標示罰最高20萬元,但區區18萬元或20萬元,對業者「根本不痛不癢」。
消基會指出,「公平交易法」同樣是廣告不實處分,最高可裁罰2500萬元,對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只裁罰20萬元,足足高出125倍。
消基會指「山水米事件」是「奧梨仔假蘋果」(台語),「以越南米偽冒台灣米」,「糧食管理法」未針對「偽冒」問題訂定法規,如引用「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應裁罰1500萬元。
消基會重申,啟動「消費者保護基金」刻不容緩;政府各相關部門應早日讓「消費者保護基金」法制化,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消基會也呼籲政府衛生主管機關儘快制定有效法律,落實食品安全把關,加強稽查,揪出其他宣稱不實的不肖業者,依法處分及重罰。10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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