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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清明加兒童節 快樂4天連假

發表于: 2013/02/26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兒童節恢復放假,今年又遇清明節,依去年新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今年兒童節延後一日放假,即今年兒童節共有四天連續假。

依新辦法 兒童節延後一天放假

今年兒童節有四天連假,學生家長看到學校行事曆一頭霧水,以為要在隔週再補課,縣府人事處長許龍智表示,去年中央修法,兒童節與掃墓節同一天,在前一日放假,遇週四則於後一日放假,因此今年有四天連續假。

四月四日兒童節,一九九八年實施週休二日前,國小以下學童放假一天,一九九八年後取消放假,經相關團體爭取,二○一一年起恢復為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

清明節是二十四節氣的清明,每年大概在四月四、五及六日其中一日,由於兒童節經常與掃墓節同一天,外界抨擊失去放假意義,行政院去年修改「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明訂兒童節與掃墓節同一日時,在前一日放假,即四月三日補假一天,但若逢星期四則於後一日放假,因此今年兒童節在五日放假,六、日共有四天連續假。

縣府教育處人員表示,延續往年在兒童節期間辦理「樂活童年」活動,除建議學校不要出太多抄寫的作業,也會在四天連續假期間在縣內二十個鄉鎮市設置景點,鼓勵家長帶著孩子一同前往參加,讓小朋友過一個快樂兒童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