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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環境教育講習 曠課一次罰5000元

發表于: 2012/06/06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環境教育法實施滿週年,民眾違反環保法規罰款五千元以上或遭主管機關裁處停工、停業,必須接受一至八小時的環境講習。台北市環保局統計,一年來,民眾缺課率約一成,還有民眾嗆聲都已繳罰款,卻得被迫上課,政府不該一罪兩罰。



實施滿1週年 缺課率1成



環保局簡任技正黃春心昨天指出,去年六月五日迄今,北市有一千九百六十四件環保違規案件的違規人須接受環境講習,其中,一千三百七十二件已通知上課,但有一百四十五件違規人無故缺課,依法加罰五千元,還可連續開罰至民眾願意上課。



據了解,民眾缺課理由五花八門,有人說根本沒收到講習通知單,也有人不滿已繳罰款,卻還要上課,設法逃避上課。



環局:一再曠課者將連續開罰



環保局強調,環境講習是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意識,符合上課門檻都是污染情節嚴重或多次違反法規加重處分者,一般環境教育或罰款無法有效改變行為,透過環境講習對環境更有責任心,避免再次污染環境;不只環保罰款需接受講習,有些交通類的違規也要參加講習。



黃春心分析,近兩千件違規案件以違反空污法、廢清法居多,前者多為工地開挖,揚塵問題嚴重,少數案件如拒絕排氣攔檢,最低罰款金額五千元,已達上課門檻,違反廢清法如未申報事業廢棄物等。



黃春心提醒,若無法如期參加環境講習,可於講習日前三天申請延期,一次為限,若拒絕講習或時數不足,可處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經再通知仍不接受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參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