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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私立淡江高級中學附設國民小學部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5/10 |
私立淡江高級中學附設國民小學部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具備資格:(1)大學、研究所或相關系所畢業,取得國小合格教師資格者。
(2)公私立國小任教有導師經驗者為優。
(3)男性須已服完兵役。
(4)具英文語言能力專長,優先考慮(有檢定相關證明請附影本)。
(5)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檢附資料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聲明書
(2)自傳
(3)學(經)歷影本。
(4)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5)男性須附「服畢兵役證件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義務之證明」
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且無同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倘報名時未發現,經聘用後仍應予解聘。
四、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一律採通信報名。
五、甄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依本校需求進行書面報名資料審查,通過審查者以電話通知到校進行第二階段複式。
二、第二階段:
(一)筆試:教育專業科目(含國語、數學)、英文。
(二)試教:10分鐘(本校不提供任何電腦設備)。
1. 高年級國語文或數學科擇一。
2.以南一版,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並進行教學。
3.準備教案一式四份
(三)口試:評審團(含外籍教師口試)。
六、甄選名額:國小教師3名。(接到報名文件,本校隨時辦理初審、甄試作業,至確定錄取滿額即結束甄選作業)
七、錄取:以複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測試成績同分者,以具英文、體育、自然專長優先。
八、放榜時間:公布錄取名單,除網路放榜公告外,另電話通知辦理接(應)聘手續。
九、應徵者請檢附上述資料郵寄至:
25164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26號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2)2620-3850#310或311 (小學部)
私立淡江高級中學附設小學部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報名表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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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 試 聲 明 書
立聲明書人 參加 貴校(私立淡江高級中學附設小學部)所辦理之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者應即離職,如涉及偽造文書或違反聘約者,願意負相關法律責任,如在聘期中發現者,並願無條件解聘及繳回已領之薪津,特此聲明。
一、未於規定時間繳交原服務學校離職同意書或其他應提供或繳交之證明文
件者。
二、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
三、經通知錄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接聘、回(應)聘者。
四、有教師法第14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情事者。
此 致
台北縣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立聲明書人:
身分證字號:
通 訊 處:
電 話:
中華民國1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