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律師及司法官考試是法律系學生最重要的出路,不少法律系畢業生,花許多時間準備考試,根據考選部統計過去三年來律師及司法官的第一試後發現,連續三年都報考的人,超過報名人數的四成,律師考試甚至接近五成,約3千到4千位法律系所畢業生,要花數年持續投入考試,考選部認為,這個現象值得關注。
考選部指出,各大學法律學門每年畢業生,含學士及碩士約4千多人,而每年司法官與律師考試報考人數約1萬2千多人,司法官每年錄取不到百人,而律師及格不到千人,國家考試雖然沒有應試次數的限制,但2項考試連續3年都報考者,都占該考試4成以上,法官考試4成2,律師考試4成6。
考選部上周在考試院會報告「100年至102年新制司法官及律師第一試統計分析」,考選部認為,同年度司法官及律師第一試雙重報考、雙重錄取的人數,都超過5成以上,可以證明第一試試題的信度、效度以及鑑別度都很好。
考選部統計也發現,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最後一名同分錄取的人都接近百人,如果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應該可以提高鑑別度,建議考試可以採用複選題。
不過,多位考試委員對此不認同,因為統計只有3年的時間,還不具代表性,建議考選部再研議。
考選部統計資料指出,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以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進入第二試,第一試錄取人數都達2千至3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