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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考生違規 試中用手機看簡訊

發表于: 2014/07/03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日電)今天是指考第二天,大考中心表示,國文科考試時,有考生將智慧型手機夾在大腿看簡訊,至少扣該科5分。
今天是大學指考第二天,考數學乙、國文、英文、數學甲。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副主任洪冬桂表示,國文科考試快結束前,北區有名考生將智慧型手機夾在大腿看簡訊,試務人員查看後,初步認為與電子通訊舞弊行為無關;依簡章規定,考試鈴響後,被發現隨身攜帶手機者,扣該科5分,若簡訊和考題有關,最嚴重可扣該科全部成績。
另外,北區有名考生因第一、二節簽名筆跡不同,試務人員請他重新簽名,經確認後是本人無誤,但考生卻向試務人員反映權益受損。
洪冬桂表示,依簡章規定,考生應遵循監考人員指示,配合核對準考證和考生名冊,並以正楷簽名,因此提醒考生,簽名盡量能夠一致,以便試務人員核對。
北區還有一名考生因流鼻血滴到答案卡。洪冬桂表示,無故污損答案卡可扣該科2分,但考生是流鼻血,並非故意污損,因此不會扣分。10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