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幼兒園下
阿摩第 5 期
5570枚
 2 

【心得】致志光教育集團公開道歉悔過書

發表于: 2013/12/27


                 致 志 光 集 團 悔 過 書
    本人董定國是志光面授班學員,在此要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以及受到智慧財產權損害的老師致上道歉,本人沒有盡到學員的責任,誤觸了著作權法,實有不該。
    本人於102年元月開始將101年黃靖老師政治學最後1堂課程錄音檔〔檔名:101普考政治學(黃靖)22END.WAV],未經過老師同意,在某達人村論壇以公開方式提供分享,導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老師智慧財產權受到極大損失,內心真的深感懊悔和自責,對貴集團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至2013年11月11日接到警局通知書,才得知觸犯了著作權法規定,本人深深感到驚恐萬分與錯愕,被家人痛罵一頓,但是本人發誓絕對沒有制作成光碟販售以及做金錢交易,絕對沒有,只有在論壇上提供分享,而對不了解著作權法的我無形之中觸犯了該法規定,得知行為觸法後就先聯絡志光科技集團法務專員林先生詢問觸法的嚴重性,接著趕緊在上課後親身至老師面前說明理由及道歉事宜,請老師原諒學生無知的行為,能在給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雖然經過老師的諒解,但是心中還是愧疚與自責,犯下這種錯誤,在家還是寢食難安,看書也很難進行下去,先後於2013年11月16日前往做完警局筆錄,之後在於2013年12月26日開偵查庭,詢問後並與補習班談論和解條件,經過此事件後,除保證不會再犯外,更勸後進學子務必尊重老師們辛苦備課的智慧結晶,往後我必當竭盡所能,一有機會便宣揚保護著作權的法律觀念,所以本人也呼籲在班學員不要以身試法,要做好學員的本分,一但誤觸法律,必定後悔莫及。
    最後在此敬上本人萬分的歉意,讓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以及權利損失的老師,受到極大傷害,經後本人不會在以身犯錯,記取這次的教訓,並深深希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以及老師能懇請原諒學員的悔過之心。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董定國
民國10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