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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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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3/01/07



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三)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教師甄選類別及名額及代理期限:

(一)招考類科:幼兒園普通科。

(二)懸缺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

(三)代理期限:自102年2月15日至102年7月5日止。

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時,遞補正取名額。

三、報名資格:

(一)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7年2月15日以後出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具有幼稚園合格教師資格者或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之情形者。

四、報名時間:102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五、報名方式:檢同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簡章請上教育局網站或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wfes.tp.edu.tw】下載。

六、報名地點:本校附設幼兒園辦公室(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一號),電話:22301232轉16幼兒園(交通-公車:0南、606、291、小10、小11、棕2、棕6、棕5萬芳國小站、15萬芳派出所站、捷運:文湖線萬芳社區站)。

七、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八、報名應填繳表件:

(一)教師甄選報名表-請以正楷詳細填寫,並貼上本人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二)簡要自傳及准考證(貼上同報名表之本人照片)。

  (三)資格證件: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A4或A3),影本依序裝訂成冊留存本校,正本驗後發還。


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書)

國民身分證

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者免繳)

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無者免繳)

最近五年之研習證書(無者免繳)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繳)


(四)如需寄送成績,請自備填妥姓名、地址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乙只,並貼足郵資25元。

九、甄選日期:102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8:50報到(2樓教師研究室),上午9時起          

    舉行甄選,如有異動當日宣布。

十、甄試方式:

(一)初審:針對報名表件及相關資格證件審查,請備妥證件正本,當日驗後發還。

(二)複審:

   1.若報名人數未超過10名,則於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8:50報到(2樓教師研究室),上午9時起舉行甄選。

    (1)9:00起依抽籤順序進行試教(佔甄試總分50%)及口試(佔甄試總分50%)。

    (2)試教:以幼兒園教學主題為例,進行12-15分鐘教學演示,現場請提交完整教學活動設  

       計(簡案)一式三份,本校不提供資訊媒材,可自備教材教具。

    (3)口試:以8-10分鐘為原則,內容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等。

2.若報考人數超過10名,本校於102年1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後在本校網站公告調整報到及考試時程,本校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自行上網瀏覽,未依調整時程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

十一、成績計算:以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80分),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十二、放榜日期:錄取名單經教評會審核通過後,於102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6時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wfes.tp.edu.tw/最新消息)。

十三、成績複查:請於102年1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持身分證及複查費新台幣100元親至

      本校人事室申請複查成績,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十四、正取者應於102年1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至人事室報到,繳齊證件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取消錄取資格)。逾時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五、附則:

   (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或於聘期中無法勝任時,經本校教評會決議通過得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聘任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甄試時間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經市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時,則自動順延至恢復上班上課日。

   (三)對於本次代理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撥電話:02-22301232轉16(萬芳附幼)。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校教評會決議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五)本校無停車位周邊停車不易,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