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下
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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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臺北市立成德國民中學101學年度教師兼主任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7/23



臺北市立成德國民中學101學年度教師兼主任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臺北市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定。



二、報名時間:101年7月24、25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12時(逾時不



              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東新街108巷23號)



四、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五、報名資格: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基本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2. 臺北市立國民中學現職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

  3. 具臺北市國民中學候用主任資格並具行政資歷者。

  4. 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3條之資格條件,且無同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5. 請攜帶包括:個人教育理念與實踐、資訊設計與應用、語文表達與寫作等相關檔案資料。



  (二)如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發現,事後經查證屬實,雖經聘用,仍應解聘,當事人不得異議。



 六、錄取名額:教師兼主任正取2名,備取2名(科目:生活科技、體育)。



 七、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二)請備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三)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1.國民身分證。



2.合格教師登記證書



3.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各項證明書等)、本市國中候用主任證書。



4.特殊表現證明。



5.填繳原服務學校同意書或切結書。



以上文件應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另繳交影本一份備查(一律使用A4紙張)。



 八、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101年7 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舉行面談,依儀容舉止、表 



     達能力、教育理念及服務抱負等項評定。



 (二)應試者應於上午9時50分前至本校2樓會議室報到抽籤排序,未到者



     由本校代抽,逾其面談開始時間仍未到者,即取消參加甄選資格。



 (三)依甄選成績,提經教評會審議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四)甄選成績平均未達80分者,得從缺。



 九、放榜:正取與備取榜單於101年7 月27 日(星期五)成績揭曉後,立即



           公告於本校門口及網站,並以電話通知,若電話無法聯絡則以公告



           為主,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成績複查:應在101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檢附身分證,



              親自向本校申請複查成績,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十一、報到:正取人員請於101年7月30日(星期一)下午1至2時前,親自 



            持相關學歷證件正本,至本校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開始辦公日同時間辦理。



十三、本簡章係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



      後實施,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於本校網站,修正時亦同。



附則:



     (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



         刑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二)申訴電話專線:27862634,申訴信箱:68200x@tp.edu.tw



 



 



 



 



 



中 華 民 國 101 年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