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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臺北市立成德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7/23 |
臺北市立成德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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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應在65歲以下(民國37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二)具有各該科別合格教師證書。
(三)須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規定情事者
(一)填寫教師甄選報名表(請貼妥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請自行在本校網
頁下載填妥。
(二)繳驗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服役證件(請繳交影印本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三)繳驗合格教師證書(請繳交影印本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四)填繳切結書(若有特殊優良事蹟,如參與各項競賽成果,請附影印資料)。
(五)繳交填妥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一個。(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12元郵票、
未繳交回郵信封者,不寄發成績單)
九、甄試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甄試方式:採試教及口試二項。
1.試教(佔百分之60):以九年一貫相關國中8年級教材課程為範圍(版本限北市
公布之教科用書,但報名特殊教育科別者請自選教材及單元),試教前20分鐘抽籤決定試教單元,試教時間15分鐘。
2.口試(佔百分之40):依儀表舉止、表達能力及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
行政管理、服務抱負等評定之。於教學演示後立即舉行。
(口試時間10分鐘)
(二)時間:101年7月26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前到本校2樓會議室報到完畢
(未於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並於報到時間結束後即抽籤決定試教次
序。
(三)地點:甄試場地當日公佈。
十、榜示:
(一)錄取方式:依甄試成績決定錄取順序,但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5分者從缺。甄選同
分時,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之:
1. 身心障礙人士。
2. 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
3. 具有通過英文能力檢定證書者。
若上述條件均相同時,則依照試教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試教成績
相同者,則依學、經歷由委員會決定之。
(二)榜示:101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於本校網站ttp://www.cdjh.tp.edu.
tw)公布錄取名單。
十一、正取人員應於101年7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請於101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檢附身分證,親自至本校教務處申請,僅複查成績登錄作業事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十三、甄選相關申訴電話專線:2651-5636分機106 電子信箱68200x@tp.edu.tw
十四、教科書版本:
(一)體育:康軒 (二)理化:南一 (三)健教:康軒 (四)特教:自選教材
(五)國文:南一 (六)童軍:康軒 (七)公民:翰林
附註:
※臺北市立成德國中交通路線
一、公車:212、270及忠孝幹線至後山埤站下車;257、279至忠孝醫院站下車。
二、捷運:板南線至「後山埤站」3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