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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正式教師第2次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21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正式教師第2次甄選簡章



一、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甄選科別與名額:




甄選科別




參加複試名額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備註




特教科




9




1




擇優備取




本校各科教師皆有擔任導師、指導社團、輔導學生課外活動之義務,並得視校務需要兼任行政職務至少3年;另本校屬完全中學,如因教學需要得搭配高中或國中課程,均不得拒絕。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6年8月1日以後出生)之國民,持有報考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且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始得報考。報考者如為下列之一身分者,應符合各該項條件:



(一)現職公、私立學校教師應簽具切結書。各應試教師經錄取,至學校報到時,若未能取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實習教師及實習學生於申辦中等學校教師證書期間報名,應檢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實習教師證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檢具101731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可報名,俟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後,始得聘任。



(三)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擬以尚在辦理加科登記之另一任教學科參加教師甄選者,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另一任教學科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專門學分表及相關可資證明文件先行以切結方式參加甄選,但以報名申請複檢科別為限,倘經錄取後未能於10181前取得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則取消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四)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須依當年甄選簡章(含外縣市)規定,於偏遠地區服務期滿,並取得報考甄選科別一般地區合格教師證書



(五)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繳驗駐外館處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含中譯本)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學分之證明、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應檢具101731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得報名。



四、  簡章公告



(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hssh.tp.edu.tw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網址http://staff.tp.edu.tw/



(三)臺北市教師會甄選服務網,網址http://www.tta.tp.edu.tw/



(四)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網址http://tsn.moe.edu.tw/



五、  甄選方式:採初試及複試二階段辦理



(一)初試:以筆試為主。筆試以各該科專業知能及課程教材為範圍,特教科另增加特教組長工作知能內容。



(二)複試:試教與口試【詳見本簡章第八之(六)】



六、  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初試:報名及繳費時間自101621日(星期四)0800起至625(星期一)1200 止,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複試:101628日(星期四)08:0016:00持相關表件及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至本校辦理複試報名及資格審驗。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七、  初試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初試報名不辦理現場書面證件審查,複試報名時,則應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驗,未符合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考生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1.      報名及繳費時間:自101621日(星期四)0800起至101625日(星期一)1200止。若逾時繳費則無法報名。



2.      報名網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教師甄選系統http://www.hssh.tp.edu.tw



3.      報名程序:應考者登入報名系統,依系統欄位指示填入相關資料,並上傳最近2吋正面半身脫帽數位相片檔,列印報名表後,依系統產生之繳費說明完成繳費。



4.      初試報名費:新臺幣532元整(含限時掛號郵資32元,轉帳之手續費自行另付)
轉帳銀行別:012台北富邦銀行。
轉帳帳號:由報名系統產生。



5.      報名繳費完畢,請將轉帳收據或憑證(註明姓名、報考科目、身分證統一編號),傳真至本校(02)2767-0337;2766-1724。



6.      完成繳費後,考生無需列印准考證,本校將統一印製。考生應試時需攜帶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7.      諮詢電話: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02)2528-6618轉121、122。



(二)初試日期、地點及成績處理



1.      日期:101626日(星期二)19002030



2.      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試場配置圖於應試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川堂



3.      成績處理:依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參加複試名額,最低錄取同分時,增額參加複試。初試成績僅作為參加複試之資格,不列入錄取分數。



(三)各應考人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於就座後將准考證及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或指定位置,以備核對。初試時間為90分鐘,初試考試時間開始20分鐘後,不得進場應試,考試時間開始50分鐘後,始得繳卷離場。



(四)初試題目若採測驗題題型者,以電腦閱卷評分,作答時限用2B軟心鉛筆劃記;非測驗題題型者,答案卷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違者扣減該科成績10分。



(五)應考人對試題或公佈之測驗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1627(星期三)9001200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親自或書面傳真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以電話確認傳真收到,電話:02-2528-6618轉121.122,傳真:02-2767-0337】,同一道試題以提出1次為限,如逾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六)報名人數未達15人者,該科不舉行初試。101626日(星期二)1200後於本校網站公告各科是否舉行初試。



(七)初試放榜: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及複試應考須知於101627日(星期三)21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



(八)初試成績複查:初試成績複查為101628日(星期四)09001200,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至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辦理。逾期或程序不符者,不予受理。



八、  複試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參加複試人員需於101628日(星期四)08001600持相關表件及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至本校辦理複試報名及資格審驗。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格請參閱簡章,複試報名時資格如有疑義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



(三)報名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



(四)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以利審查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至本校辦理複試報名及資格審驗。



1.      國民身分證。



2.      報考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



3.      畢業證書【國外學歷依本簡章第三之(五)辦理】。



4.      現職教師服務證明書、聘書或考核通知書(採計教學資績用)



5.      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無則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影本請用A4紙張自行影印一份供本校留存。



6.      攜帶複試報名表及准考證(附件1,以便核章複試時使用)。



7.      繳交報考切結書(含現職教師如未能取得離職證明書及報考同意書)(附件2)。



8.      繳交「簡要自傳與教育理念」表(附件3)。



9.      繳交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4)。



(五)若錄取參加複試者於現場資格審查未符,經取消參加複試資格,或當日未完成複試報名手續,則就各該科初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以補足各該科複試缺額為限。(628網頁公告遞補人員及相關報名事項,請留意查閱並於規定時間至本校辦妥報名手續)。



(六)複試日期、地點、試教範圍及成績計算



1.      複試日期:101630日(星期六)13301340至教務處報到應試順序於當日報到後抽籤決定,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2.      複試地點: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



3.      試教之教材範圍以本校100學年度高中選用教材為範圍(如表)。時間以20分鐘為限(含5分鐘專業問答)。



4.      口試時間以10分鐘為限,以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及行政管理等為範圍。口試時可呈現個人教育生涯的各項學經歷、心得資料及績效文件等。



 




科目




範圍




方式




成績比例




特教科




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理論與實務




情境演練及口試




情境演練(佔60%)



口試(佔40%)




 



 



 



(七)複試須知:



1.      口試與試教試場均安排1 位服務人員,負責唱名及核對身份(請出示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或有效駕照),唱名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2.      本校僅提供試教部份之教材、粉筆等,不提供音響設備、電腦或其它電子設備,如試教時使用個人電腦,需自行安裝時間包含於15分鐘內。



3.      特教科可攜帶自編教材或教具進行情境演練。



(八)複試錄取方式



1.      按複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本次各該科甄選缺額,錄取正取人員。



2.      複試成績相同時,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1)身心障礙人士。



(2)原住民。



(3)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



(4)上述條件皆相同時,則依照試教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3.      凡參加複試未獲正取者,由教師甄選委員會依各科別擇優備取若干名。



(九)複試放榜:各科正取與備取名單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後,於10172日(星期一)17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應試者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複試成績複查:複試成績複查為10173日(星期二)09001200,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至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辦理。逾期或程序不符者,不予受理。



九、  錄取人員名單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並陳校長核定後聘任,惟若應考者複選總成績均未達80分錄取標準者,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決議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十、  正取人員應於10174日(星期三)1600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繳交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至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或公私立學校(含政府機關)現職人員未繳交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函本校申訴信箱: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或撥申訴電話:(02)2528-6618轉121、122。申訴期限:放榜後至10173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十二、參加甄選應試人員如有違反試場規則者,依「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辦理。



十三、各階段成績複查期限及方式:自公告起,憑准考證、身分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第二階段之複查僅限複試成績),逾期不受理(詳細時間如成績複查申請書),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



十四、本校各科教師皆有擔任導師、指導社團、輔導學生課外活動之義務,並得視校務需要,請錄取人員擔任行政職務。本校屬完全中學,如因教學需要得搭配高中或國中課程,教師不得拒絕。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相關法令未有規定或補充事項,得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修正後,在本校網站公布。



十六、附則:



(一)非應屆尚未依規定年限連續服務期滿公費教師及應屆實習期滿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公費教師,若有意參加甄選,應主動切結於錄取後賠償公費,並撤銷原分發,並於當年度7月底前向原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異動及償還公費,始予聘任。



(二)服法定役男或替代役男參加教師甄選,經公告錄取者,因服法定役,無法至學校辦理報到者,其錄取資格均予保留。保留錄取資格人員,自服役期滿之翌日起20 日內向學校申請聘任。凡逾期未申請聘任或不接受聘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公布於本校網站,應考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附件1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複試報名表



 



報考科別:           准考證號:                           101 年6月 日




姓名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請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




 




 




現職




 




住址




        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戶籍




        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




(辦公室):                           (住家) :                         



手機:                               Email:




學歷




學程




學校




科系




畢肄業




研究所




 




 




□畢業



□肄業




大學




 




 




□畢業



□肄業




教師
證書




 




經歷




機關學校名稱




職稱




起迄年月




左列各項請檢附
聘書及服務證明




1、




 




 




2、




 




 




3、




 




 




4、




 




 




特殊優良事蹟




 




其它




□攜帶初試報名表及准考證,以便核章




□繳交報考切結書




□繳交簡要自傳與教育理念




□繳交查閱性侵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是□否役畢;□不須服兵役




1.發還證件正本(影本留存)



2.准考證核章




報考人簽收:




經辦人: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准考證




請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




准考證號碼




 




甄選時間表:



初試



【筆試】



101年6月26日(星期二)19:00至20:30



複試



【試教及口試】



報到:101年6月30日(星期六)13:30~13:40



抽題:101年6月30日(星期六)13:50



甄試:101年6月30日(星期六)14:10起




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報考科別




 




複試



證明核章




 




 


注意事項:



 



一、  初試注意事項:



(一)初試應考人員請於1840離開試場,1850進入試場,1900鈴響後開始作答,請準時入場出場。



(二)筆試開始考試20分鐘後不得入場,50分鐘內不得出場。



(三)進場後請將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放置桌面左上角,並核對試卷上之准考證號碼、考試類科。



(四)作答試卷用紙不再另行發放;另因評分需要,試卷需用影印,請自行考量字跡大小,答案應寫在框內,且以藍、黑色筆作答為宜。



(五)試卷不得裁割、污損、撕去卷面浮籤、簽名蓋章或畫記號。



(六)文具應攜帶齊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七)考試結束鈴響起,應即停止作答,試卷放置桌上,以便監試人員前往收取。



(八)繳卷時請將試題與試卷同時附繳;不得攜帶試卷或試題出場。



 



二、  複試注意事項:



(一)複試應考人員請於1330~1340前至教務處完成報到,超過報到時間即取消複試資格。



(二)試教、口試唱名三次未到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三)進入準備室抽題後即不得離開。



(四)本校僅提供試教部份之教材、粉筆等,不提供音響設備、電腦或其它電子設備,如試教時使用個人電腦,需自行安裝時間包含於15分鐘內。。



(五)試教時間結束鈴聲響畢,請即結束,進入下一階段甄選。



(六)口試依到場先後依序進行。



 



三、  其它應行注意事項:



(一)甄選期間行動電話務請關機。不得相互交談、朗讀試題及答案、左顧右盼、窺視他人試卷、擅離或移動座位,或其他舞弊行為。不得吸煙或有其他妨礙公共衛生及秩序舉動。



(二)如遇警報,不論甄試是否結束,應即出場,聽從監場人員指導疏散。



(三)違反上列注意事項者,監場人員應視情節輕重,停止其考試或依試場規則之規定另作處理。



 






附件2






切  結  書



 



 



 



本人             以□(A)未取得合格證書者



□(B)現職教師未取得離職證明書



□(C)現職教師未能取得報考同意書



□(C)其他,原因說明:                   



之身分,報考  貴校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如蒙錄取而無法於簡章規定期限內繳交相關之證明文書時,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並放棄法律抗辯權。



特此切結



 



此   致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立切結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101年6月日





 



 






附件3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教師甄選簡要自傳與教育理念



 




 甄選科目




 




姓名




 




現職



服務學校




 




自我介紹




 




學習經歷




 




工作經歷(含擔任行政職務之經驗)




 




擔任行政工作之意願(請依1,2,3意願序填寫)




□教學組長  □註冊組長  □設備組長  □實驗研究組長  □學生活動組長  □衛生組長



□體育組長  □輔導組長  □特教組長  □資料組長       □服務推廣組長  □資訊組長




其他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要自傳與教育理念內容說明



一、自我介紹



1. 興趣、嗜好、專長。



2. 個性及優、缺點。



3. 人生觀。
       ※另請列出您心目中「好」老師的條件至少5項,您符合幾項?請舉實例具體說明之。



4. 社交及休閒活動。



5. 想進本校最重要的理由。



6. 進本校後對自己的期許、抱負等(請說明是否願意兼任行政工作)



 



二、學習經歷



1. 簡述大學、研究所時期的學習情況及表現。



2. 畢業後的學習情況。



3. 具體說明使用電腦的資訊能力(如:製作flash、使用Dreamweaver建置網頁等),以及外語(包括英語及其他第二外語等)聽說讀寫的能力(如: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等)。



 



三、工作經歷



1. 在任教生涯中每一階段的收穫與心得(提昇了什麼能力)?師生關係、與同僚相處、與學校行政人員的互動?



2. 本身是否曾參加與學科相關之競賽,或曾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科展等活動?成果及經驗?



3. 在任教生涯中受影響最深的是?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得意、最失意、最遺憾、最後悔、最難忘、最快樂、最痛苦、最難過、最……?



 



四、擔任行政工作之意願。



 



五、其他。



 



※    請儘量依照上述內容逐項書寫,最多以2頁為限、雙面印刷,字體為12號字、單行間距,並請自行複印一式6份。



 





 



 






附件4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姓名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為應徵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高中部教師甄選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101年6 月    日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申請考生




姓名




 




申請編號



(由本校填寫)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報考科別




 




行動電話




 




報考部別




高中部




複查科目




原始成績



(本欄請申請人填寫)




複查結果



(本欄由試務單位填寫)




1




 




 




 




2




 




 




 




申請人



簽  章




 




申請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回覆



日期




年  月   日



 

 

 

 

 

 

 

 


 


 



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1.申請成績複查,請憑准考證、身分證親自或持委託書方式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



2.初試成績複查申請自101628日(星期四)09001200,逾時不予受理。



複試成績複查申請自10173日(星期二)09001200止,逾時不予受理。第二階段複試成績之複查,僅限複查複試成績部分。



3.本表各欄位應逐項填寫清楚,否則不予受理。



4.複查結果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連絡電話請填寫可連絡本人之電話。





 



 



離職同意書(榜示後正取教師填寫用)



 



 



     茲同意本校(機關)                   聘任為  貴校正式教師,自101年8月1日起離職生效,並於離職時發給離職證明書。



    此致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原服務機關學校(印信)



                                                                



 



 



 



 



中華民國101年6月日





報名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報名  貴校101學年度高中部



教師甄選,今委託                先生(小姐)代理報名。



 



  此致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委託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101年6月日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中部教師甄選初試試場規則



一、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有效之駕駛執照(以下簡稱身分證件)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二、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時間開始20分鐘後,不得進場應試,考試時間開始50分鐘後,始得繳卷離場。強行入場或離場者,則不予計分。



三、文具請自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四、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答案(卡)紙上書寫姓名、座號,或做任何標記,以顯示自己身分者,則不予計分。



六、作答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和試題卷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然後離場。攜出答案卡、試題卷經查證屬實者,則不予計分。



七、考試結束鐘(鈴)響畢,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則不予計分。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扣考試分數6分。



八、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 等通訊器材請關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後方地上,不得隨身攜帶。若經監試人員發現,扣考試分數6分。



九、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