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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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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藉讀書會交流 磨練法律見解

發表于: 2014/02/18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法律條文成千上萬,林貞妏說,要全部背的滾瓜爛熟,很難。讀法律首先要了解法律的構成要件,掌握法律條文會造成什麼法律效果,觸類旁通掌握相關的法條。

林貞妏說,各種法律,學者都有不同的解釋觀點,要讀熟、讀通,寫出自己的見解,申論題的作答,不可能面面俱到,了解題目在問什麼,非常重要,作答要以問題為優先回答順序。

自己一個人悶頭讀書,非常無趣,林貞妏大四參加讀書會,但她說,當時無心準備,和大夥兒一起討論考古題答案,因為準備不用心,非常心虛,建議可以找志同道合好友,人數少就能組成。

她說,參加讀書會最大的功用,是從別人的角度去發現自己沒有看到的思考角度,「沒有人一開始答題就會很完整,寫錯、架構很差都沒有關係,寧願在練習的時候出糗,也不要在考場上失分」。

林貞妏說,每年考試都在下半年,要注意今年是否有新修正的法條,她會列印新修正的條文,貼在課本上,注意時事。

畢業後,林貞妏回到台中準備考試,她發現自己在家讀書沒效率,又北上回學校,每天到圖書館自習室K書,「要知道自己的弱點、抗拒誘惑」,如果很容易被電腦吸引,到學校讀書要避開電腦區,也不要使用智慧型手機,減少分心。

林貞妏準備考試期間,每天9點到圖書館,讀書以2小時為單位,她說,一定要適度放鬆,才有效率,假使全力衝刺讀一個上午,下午很容易鬆懈。

林貞妏起初每天都在圖書館,「整整一個星期,讀書不放假,效率非常差…」,她回憶,如果沒有適度休息,一恍神就在筆記本上寫滿了:「我不想讀」、「我想出去玩」,真正唸進去書,恐怕比自己正常狀態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