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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規避7千助理勞健保 台大要學生自想辦法

發表于: 2014/02/25


新頭殼newtalk2014.02.24 林雨佑/台北報導
明明都是教學助理,但通識課助理是勞工,可享勞健保,系所必選修課程助理卻不行,只能領「奬助學金」?日前台大校方發信給各系所,表示教育部將要求各校扣繳的勞健保費,學校無法負擔,要各系所自行評估,還說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自己換工作。台大工會、研究生協會等約30名學生,今(24)日上午在校園內舉行記者會,認為校方做法跟本是「恐嚇」學生,要求校方公布教育部要求各校扣勞健保費的公文,若為不實公文應該向學生道歉,並撤回這次奬勵金修法。
台大目前有7000名左右的「助學金助理」,他們擔任必選修課程的教學助理或其他工作,但卻和通識課教學助理或其他研究助理不同,不但沒被承認是勞工,加保勞健保,薪資、工作內容也是由各系所來認定。
台大學務處1月28日寄信給各系所,表示因為教育部可能最快會在4月來文要求學校扣繳勞健保費,但經費有限,要求各系所對於助學金助理的部分「自行評估」,考慮減少發放金額或人數。信中還要系所儘快轉告學生,避免日後的勞資糾紛,「讓同學自己評估風險,自行決定本學期要參與研究生奬勵金制度或找其他工作,以免學期中經濟上突然發生困難,無法解決…」。
對此,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戴瑋姍表示,校方的做法實在是太可惡了,台大一方面恐嚇研究生,表示加保勞健保會造成研究生失業或是減薪;同時,又修訂辦法,想把「薪資」變成「獎學金」,讓「工作」變成「學習義務」和「畢業條件」,迫使學生承認和學校之間並無僱傭關係,如此學校就可以省下所有應負的勞健保人事成本,她也質疑搞不好教育部和台大校方之間都已經串通好了。
戴瑋姍也說,台大之所以敢這麼做,就是因為教育部在1月22日發函給學校,將中國學生擔任教學助理、研究助理皆定義為「服務與學習」,之後,台灣學生也很可能會有同樣的遭遇。
據了解,頂大及教學卓越計劃的教學助理(TA),在台大約1000名,負責研究或是通識課教學助理等工作,按月薪計,每個月約5000到8000元都有。經過日前台大工會爭取,勞動部也已經承認教學助理與其他計劃兼任研究助理(RA)為勞工;但同樣身為兼任助理,做的是系所必選修課程教學助理或其他工作的「助學金助理」,因為不被承認是勞工,不但沒有勞健保,薪資也是由學務處統一撥給各系所,再由系所自行訂定薪資和工作內容,2年前就曾有助理拿到的時薪僅有70元,而這群人目前在台大的比例相當高,約有7000人。
換言之,同樣身為一門課程的教學助理,通識課助理是勞工,系上必選修課的助理就不是,但其實工作內容極為相近。
為什麼台大一直不願意幫助學金助理保勞健保?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指出,根據學校的資料,如果學校要將這7000人都保勞健保的話,保費的總負擔額度1年約2億,勞方也就是學生,須自行負擔約5000萬;而學校也就是資方,必須負擔約1.5億。除此之外,因為多了7000人的勞工,按照《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必須聘僱一定比例的身障人士,如果不聘的話就必須負擔約1.3億的「就業安定費用」,簡單來說,如果台大要替7000學生加保,每年可能就必須要多花2.8億元。
林凱衡說,台大1年收入160億,學費約占其中10%左右,而16億中需提撥1/5作為研究生助學金,也就是「助學金助理」1年的經費只有3億。那加保後多付的2.8億該從何而來?林凱衡說,這個問題應該是資方去想辦法,站在工會立場,只有要勞動事實存在,給付薪資,就應該享有勞健保,這是肯定的。
台大學務處與研究生協會及電資院學生代表針對奬勵金修法,今天中午召開閉門討論會,林凱衡說,這其實就是摸頭大會,如果台大真的敢修法的話,「台大學生絕對不罷休,會拼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