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上
阿摩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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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謝依涵 須賠陳進福2子各315萬

發表于: 2014/03/22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八里雙屍命案死者陳進福的家屬,向謝依涵及咖啡店老闆呂炳宏、2名股東,連帶求償千萬,士林地院昨宣判,謝依涵須賠陳進福的2個兒子陳曄、陳唏各315萬9410元,呂炳宏3人免賠,可上訴。
總計630多萬元的賠償,包含31萬多元的喪葬費,各300元萬的精神慰撫金,全由謝依涵1人負擔。法官認為,謝依涵在淡水河邊的紅樹林行凶時,並非執行店長職務,且事先策劃,呂炳宏等人再怎麼小心注意,也難阻悲劇,所以3人不須連帶賠償。
陳的律師 將和家屬再討論
聽聞判決結果,呂炳宏直言「謝依涵做的事本來就該她自己承擔」,他表示,過去1年來官司纏身,甚至被家屬律師當庭指為共犯,「真的很無奈」,如今刑事不起訴,民事求償再過一關,可暫鬆口氣。
陳進福家屬委任律師魏憶龍表示,陳進福2子原求償各500萬元慰撫金,如今法官判賠各300萬元,「金額算不低」;至於呂炳宏等人免賠,下週一將和家屬開會交換意見。
謝依涵委任律師鄭凱鴻表示,收到判決書後赴看守所和謝依涵討論是否上訴。
陳進福夫婦家屬認為,謝依涵行凶,呂炳宏和股東未盡監督責任,謝依涵事後謊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一度供稱兩人共謀,造成家屬名譽及精神二度傷害,故提損害賠償。張翠萍家屬求償部分,暫排定3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