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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證照擬納國考條件

發表于: 2012/05/20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張錦弘】 更新日期: 2012/5/18 上午 11:22:54

為延攬更多具有國考證照的專才擔任公務員,考選部研議修法,未來用人機關可視需要,把有職業證照當成考試條件,且減少考試科目,對持有專業證照的民眾來說,當公務員更有機會。

考選部表示,未來用人機關除了考筆試,還可增加學經歷與工作成果審查或口試,以增加報考誘因。

目前國家考試分成兩大類,一是公務員考試,二是專技證照考試。公務員大多只考筆試,且多數不限相關科系畢業,導致出現許多「奶嘴公務員」,例如電機類科錄取者,竟不會修發電機。

而交通部也會同考試院修正「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規定退休郵電事業人員,再任職於政府捐助兩成以上的法人或轉投資事業,應停領月退休金,避免領雙薪,引發社會負面觀感。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法於去年元月一日起修正實施,規定退休公務員再任政府捐助、捐贈之財團法人職務或政府轉投資事業職務時,應停發月退休金,郵電事業人員也應比照辦理。